内容提要:春运以来,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平安出行,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强化安检查危工作力度,坚决将各类危险品堵在站外、卡在车下。截至2月24日,全处共查获各类危险品25525件。其中,化工品790.51千克,管制刀具18把,烟花爆竹94响,依法行政拘留1人,治安罚款16人。
天津北方网讯:春运以来,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平安出行,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强化安检查危工作力度,坚决将各类危险品堵在站外、卡在车下。截至2月24日,全处共查获各类危险品25525件。其中,化工品790.51千克,管制刀具18把,烟花爆竹94响,依法行政拘留1人,治安罚款16人。
男子携带2.5L甲醇进站乘车被拘留
1月27日22时23分,天津站安检员发现旅客王某的行包内有两瓶无色可疑液体,随即将他拦下,并报告天津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询问,王某自称该液体是准备带回家使用的消毒液。经过公安机关鉴定,王某携带的两瓶透明液体为甲醇,容积为2.5升。因为甲醇属于易燃物品,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属于禁止携带进站乘车的危险物品。天津公安处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其携带的甲醇。
女子携带钢丝棉“烟花”进站被查
2月8日12时30分许,天津西站安检员在对进站旅客行李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旅客艳女士的手提包内有一卷钢丝棉,随后安检员报告了执勤民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艳女士刷网上视频时,发现了这款钢丝棉烟花特别好看,便在网上购买了一卷准备带回家玩,没想到刚进站就被天津西站安检员拦了下来。民警了解情况后,对艳女士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讲明根据铁路相关规定,是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乘车的,同时,民警告知艳女士钢丝棉烟花属于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时具有烟花效果,燃烧温度高达2000℃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经过民警的教育艳女士认识到钢丝棉的危险性,主动放弃了携带的钢丝棉烟花。
男子携带管制刀具进站被处罚
2月6日9时许,天津站安检员在对进站旅客行李物品安检时,发现旅客孟某的行李箱内疑似有一把刀具,随后报告了执勤民警,民警赶到现场,对孟某携带的行李物品开包检查,在行李箱的底部找到一把刀具,该刀具全长293mm,刃长175mm,单侧开刃、刀尖小于60度,经鉴定属于管制刀具。经了解,该刀系孟某买来削水果和切菜的,买来后放在了行李箱内,当天准备从天津站乘坐火车返回内蒙古老家。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孟某承认了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欲进站乘车的违法事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失。随后,天津站派出所对孟某处予200元的治安罚款,同时依法收缴其携带的管制刀具。
铁路民警提示广大旅客,目前正值春运返程阶段,在您乘坐火车时,一定要遵守铁路相关法规,不要携带烟花爆竹、酒精、汽油、发胶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匕首、弹簧跳刀、自锁刀等管制器具进入车站等公共场所,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乘车属于违法行为,切不可心存侥幸,以免给您的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津云新闻记者柴莹 通讯员 吴庆伟 今晚报记者吕献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