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提速,区域经济优势互补,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近年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跑出“加速度”。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在新的发展机遇下加紧谋划,努力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
两地税务部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支持和指导下,聚焦川渝税收征管一体化目标,联合创新税收征管举措,协同统一税收执法标准,共同防范税收管理风险,持续推动两地税收征管水平提升,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
2020年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和《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在第二批川渝通办的115项政务服务事项中,涉税通办事项达20项。同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和重庆市税务局签订《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备忘录》,实施了第一批川渝跨省市涉税服务通办事项清单。据了解,双方还将在税务执法、开具发票、申报纳税、社保费缴纳等方面持续拓展合作范围,推动川渝税收征管服务一体化。
2020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重庆市税务局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通知,在川渝地区实行税款跨省电子缴库。从此,川渝地区纳税人可以“一键直达”,在电子税务局全流程办理跨省缴库。
2020年12月,“川渝通办”功能上线。功能上线前,纳税人办理川渝两地跨省涉税事项需要分别注册和登录双方电子税务局,并分别进行实名认证。现在,纳税人只需在当地电子税务局中进入“川渝通办”栏目,系统就会自动跳转到对方电子税务局,实现“无缝”“无感”衔接。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川渝通办”模块新功能上线后,重庆蜀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邹时果尝了“鲜”。
“我们在四川开展了多项建筑劳务工程,以前要先在重庆办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然后到四川工程所在地进行报验登记和税款的预缴。”邹时果表示,现在只要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足不出户就都办好了。
在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下,川渝两地税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协同政策执行口径,努力做到政策“一把尺子”,执法“一个口径”。
以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例,两地税务部门建立了执行口径通报制度,定期相互通报西部大开发政策执行口径,及时通报重大执行口径调整事宜。
在征管上,依托川渝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信息的互认和共享,在重庆经营的企业一旦走逃失联,企业关联的实名信息在四川境内便不能办理领用发票等税费事项,实现了走逃失联风险纳税人的共同监管。
在行政处罚上,川渝税务部门统一了两地逾期申报的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标准,同步执行“首违不罚”。重庆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邓华平介绍,在川渝两地现行裁量权基准制度范围内,川渝税务部门统一了逾期申报简易处罚裁量尺度,大幅降低了处罚标准。在严格执行“首违不罚”基础上,实行自然人纳税人单次50元、企业纳税人单次100元的低处罚标准,切实减轻纳税人涉税负担。
记者了解到,目前,两地已完成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数据交换,在税务大数据平台上开发了“双城”经济圈内纳税信用的查询功能,为川渝两地企业纳税人提供信用级别的查询,为两地税收征管协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是新时代优化全国区域经济布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举措。成渝两地税收征管一体化的便利政策能够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强地方经济的活力。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程俊峰表示,税务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贡献力量。在税收治理上要更加注重“智能化”,在政策落实上要更加注重“集成化”,在征管服务上要更加注重“一体化”。
(责编:李楠桦、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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