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
建筑面积按照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为宜,设置社区服务大厅、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居民活动用房、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党群活动中心等。
一个幼儿园
不小于6个班,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为3—6岁幼儿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一个托儿所
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为0—3岁婴幼儿提供安全可靠的托育服务。可以结合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住宅楼、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一个老年服务站
与社区综合服务站统筹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居家日间生活辅助照料、助餐、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可以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提供预防、医疗、计生、康复、防疫等服务。
一个综合超市
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提供蔬菜、水果、生鲜、日常生活用品等销售服务。城镇老旧小区等受场地条件约束的既有居住社区,可以建设2—3个50—100平方米的便利店。
多个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
建设多组智能信包箱、智能快递箱,格口数量为社区日均投递量的1—1.3倍。新建居住社区应建设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城镇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建设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
其他便民商业网点
建设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餐饮店等便民商业网点,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水、电、路、气、热、信等设施
实现光纤入户和多网融合,推动5G网络进社区。建设社区智能安防设施及系统。节水设施建设,按照天津市节水型居民生活小区创建标准,小区绿化、道路浇洒、景观等公共用水设施应采用节水措施,配备节水型器具,完善计量设施。
停车及充电设施
新建居住社区按照不低于1车位/户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00%停车位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指电力容量预留以及电力管线预埋至停车位)或按照10%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停放架等设施。
慢行系统
建设联贯各类配套设施、公共活动空间与住宅的慢行系统,与城市慢行系统相衔接。社区居民步行10分钟可以到达公交站点。
无障碍设施
住宅和公共建筑出入口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公共活动场地、道路等户外环境建设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实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
环境卫生设施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新建居住社区应当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公共厕所按照住建部《环境卫生设置标准》设置,且新建公厕应不低于部颁二类建筑标准。
公共活动场地
至少有一片公共活动场地(含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以及沙坑等儿童娱乐设施。新建居住社区建设一片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
公共绿地
新建居住社区至少建设一个不小于4000平方米的社区游园,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既有居住社区应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口袋公园”“袖珍公园”等。社区公共绿地在紧急情况下可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
物业服务
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新建居住社区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应当按照不低于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的4‰确定物业管理用房,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按照不低于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的3‰确定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
管理机制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将“津治通”等平台与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相衔接,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
综合管理服务
依法依规查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活动。
社区文化
举办文化活动,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营造富有特色的社区文化。
社区警务智慧安防
新建或改造社区时按照天津市智慧平安社区智能安防系统通用技术标准进行对接,并在社区内设立社区警务室。(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