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走进经济特区国家级新区】南沙“科创16

时间:2021-05-20 22:38      

内容提要:近日,南沙区出台《支持南沙科学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科创16条”)。

近日,南沙区出台《支持南沙科学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科创16条”)。

南沙区科技局副局长冯杰表示,“科创16条”是南沙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南沙科学城建设成为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支撑、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枢纽节点的重要举措。

提升原始创新策源力:科研平台落地最高可获2亿元支持

加快原始创新前瞻布局,南沙将支持科学城和明珠科学园建设,集中布局和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一批符合本区产业发展研究方向且具有重大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的科研平台落地,给予每个平台最高2亿元的资金支持,对经国家、省、市立项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按市扶持标准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对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千万元补助

为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地,南沙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经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期内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科研条件建设补助、最高200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助、最高3000万元的成果转化补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经费支出给予最高10%、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从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高层次人才落户安家补贴最高1000万元

强化人才引进力度,对高层次人才落户给予最高1000万元安家补贴,对境内外(含港澳)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为区内科研院所和“四上”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才子女提供优质教育服务,给予一定数量的广州市人才绿卡申请资格,在不改变原籍和身份的基础上享受市民待遇,形成高端人才“虹吸效应”,为科技创新驱动提供智力支撑。

提升成果应用协同力:每年安排1亿元搞研发

组织实施科技计划专项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年安排1亿元对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企业技术难题揭榜等研发活动,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对区内企业开展产品中试,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化给予资金扶持,拓宽和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力:设立20亿元创业资金池

设立规模2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对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南沙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给予最高累计奖励1000万元,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深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支持区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在国际创新人才密集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人才工作站或研发机构,推动科技创新国际化进程。

南沙区科技局副局长冯杰表示,南沙“科创16条”的出台,将支持推动南沙科学城建设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集聚一批顶尖科技创新人才,产出世界级重大科研成果,成为战略产业策源地,同时为南沙科学城创建世界一流科学城、百年科学城,打造大湾区高水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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