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建立建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老年人群受益大

时间:2021-04-25 03:16      

人民网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孙红丽)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樊卫东在会上表示,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专门提出要进一步增加纳入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病种,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保障加强了,这对老年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改革过程中,这部分人群受益程度会更大,受益面更广。

樊卫东表示,就医疗保障来讲,老年人的疾病有自己的特殊需求,一是慢性病比较多;二是有一些特殊的保障需求,比如门诊、住院都有一些慢性病需要解决。这次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也采取了多种措施,注重提升他们的保障水平,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提升门诊保障,健全保障机制,提出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水平以50%起步,其中明确要求各地在此基础上对退休的老年人再给予倾斜支付。当改革落地之后,初步估算,这一项制度可以为退休人员减轻门诊费用负担将近1000亿元。

第二,老年人特殊需求特殊对待,老年人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的发生率、发病率比较高,这部分人群的疾病风险要比年轻人高很多。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的过程中,在普通门诊保障健全之前,已经专门针对这些需求建立了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保障机制,把一些治疗周期长、费用比较高、对健康损害比较大的疾病,在门诊发生的费用,用统筹基金支付。

第三,提出一个新的机制,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拓展,可以家庭共济。参加职工医保的子女们个人账户可以给自己的父母使用,实行家庭范围内的共济。在这之外,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要发挥制度机制的外部作用,通过促进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加强健康管理,规范慢病管理这些外部的制度机制健全,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保障服务的便捷性,使老年人就近获得高质量的服务,综合提升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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