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有关政策作出具体规定 有效期5年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时间:2021-03-29 16:53      

内容提要: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费用。

  天津北方网讯: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费用。

  昨天,市政府发布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该政策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市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落实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个人支付部分的政策。鼓励各地对城镇老旧小区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结合本市实际,对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出具体规定。

  哪些人能提取?

  根据该通告,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以下统称提取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何时可以申请?

  提取申请人应在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能够提取多少?

  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对同一套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该套房屋加装电梯实际分摊金额。

  此外,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未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据介绍,截至去年11月底,本市已确定的加梯项目共102部。今年一季度,本市多个区的老旧小区陆续启动加装电梯施工。(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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