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新阶段要从应对国际经贸规则新变化,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推动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高度,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要素和条件多“点”发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敲响理念创新“鼓点”,营造多重领先优势的治理结构。政府应与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凝聚共识、建立互信,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的协同治理能力。要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投资的热度、法治的力度、人才的满意度、创新的活跃度、国际水平的高度作为评估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五个重要维度。要优化产业链思维和方法,深化对新业态、新产业的认知,重视发挥新技术手段在“放管服”和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要紧扣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要求,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导向,发展和完善系统性、基于科学理论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将之纳入国家治理评价体系。
打造体制机制“亮点”,营造多元共治共赢的市场环境。注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要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政府智慧监管水平和信用监管效能。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协同治理效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成立服务企业的专业组织,推动其参与目标与利益整合、权力与利益分配以及协同方案规划过程。要充分吸纳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修订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紧扣世界银行及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明确的考核机制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形成更具独立性、公信力和有竞争力的评价格局。
破除精细服务“堵点”,营造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务环境。着力破除审批服务、投资贸易、创新创业等重点领域的“堵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及企业各类要素成本和财税社保负担。要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服务网络。要高标准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瞄准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痛点和发展难点,提供针对性服务,助力产业生态体系升级。
攻克制度保障“难点”,营造平等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注重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及其合法权益。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市场主体利益关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及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要加强产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和创新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工作模式,切实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扫除主体需求“痛点”,营造开放包容共享的创新环境。注重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健全企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回应、协调企业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要打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把营商环境评价纳入创新创业指数报告,针对初创型和高成长型企业,分类制定资金扶持、人才培育等一揽子支持政策,以完整、成熟的金融支撑体系破除融资难、融资贵等企业发展“痛点”。要以本地重点创新中心为抓手,推进与知名国际机构平台的深度合作,加强与全球主要创新城市和地区的合作交流。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跨界交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产业和社区共融发展。
原标题:多“点”发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