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从12月1日起,《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正式施行。
天津北方网讯:从12月1日起,《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支持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和投入,2019至2020年,已累计下达财政资金2757万元,用于支持推动各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据了解,在资金分配上,市财政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委,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实行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和绩效评价挂钩的管理模式,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考核内容确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清单,建立对各区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并依据16个区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结果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资金。市财政局配合市城市管理委,积极对接本市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需求,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不断提升本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水平。(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