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动能引育,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关于支持新型产业用地高效复合利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经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公布实施。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获悉,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动能引育,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关于支持新型产业用地高效复合利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经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公布实施。
《办法》主要包括新型产业定义、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登记管理、监管措施、试点范围等内容,并从全周期管理的角度,明确了监管措施和职责。《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新型产业用地实现政策突破:一是大幅提高新型产业用地的配套用房比例,配套用房比例提高至30%;二是实现土地高强度开发,新型产业用地指标原则上容积率大于1.5、小于4.0,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小于20%;三是突破现有商业办公类建筑最小单元面积的规定,新型产业研发用房及商业办公类最小单元面积按照不小于100平方米进行控制;四是大幅降低新型产业用地的土地成本,土地地价可按照不低于工业用途基准地价的1.5倍进行计算;五是允许除自持比例外的用房进行分割销售。
《办法》在开发区范围内划定了试点实施区域,下一步,结合试点区域政策执行情况,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总结经验、不断优化,使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加快推动新型产业项目落地,促进“滨城”产城融合,助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