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网信办制定“实施细则” 积极支持天津大数据产业发展

时间:2020-09-21 02:55      

内容提要:在市政府新闻办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委网信办副主任徐滨彦说,“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市委网信办制定了《实施细则》,已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以举办世界智能大会为牵引,将全球前沿科技融入天津经济血脉,智能制造已成为城市发展的新动能。”在市政府新闻办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委网信办副主任徐滨彦说,“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市委网信办制定了《实施细则》,已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据了解,2018年本市就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依据职责分工,市委网信办结合本市大数据产业、网信军民融合发展实际印发了《实施细则》,从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培育壮大产业、推动融合发展、加快引育人才、优化企业服务、加强统筹协调等六个方面加快推动大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可获得资金支持、奖励、补助等政策扶持,鼓励各区、有关部门支持和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营造本市大数据发展的良好环境。

  “新出台的支持发展智能制造‘升级版’政策,在大数据领域,围绕企业诉求,在保留2018年两项政策措施的同时,增加了四项政策措施,使政策覆盖的领域更宽,将惠及更多的企业。”徐滨彦介绍,《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在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方面增加的四项举措主要包括:一是支持大数据领域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市级试点示范项目,对获批企业,给予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二是对上一年度大数据服务与应用业务占总收入60%的企业,通过评审后,给予合同额10%、最高50万元支持;三是支持通过数据交易等方式依法开发利用数据,对在本市设立并开展实际业务的数据交易中心,评审通过后给予上一年度交易额20%,最高100万元支持;四是对首次通过国家《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标准二级和三级评估认证的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标准四级和五级评估认证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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