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市民李先生购买的东丽湖万科城赏溪苑商品房,本应7月15日交付,6月9日销售人员还说项目不会延期,可是6月12日被告知延期交付,三天时间说变就变,这让人措手不及。“期间,多次联系客服,都没有结果,万科的售后服务让人失望。”日前,李先生向本报热线23602777反映此事。
天津北方网讯:市民李先生购买的东丽湖万科城赏溪苑商品房,本应7月15日交付,6月9日销售人员还说项目不会延期,可是6月12日被告知延期交付,三天时间说变就变,这让人措手不及。“期间,多次联系客服,都没有结果,万科的售后服务让人失望。”日前,李先生向本报热线23602777反映此事。
李先生表示,此处房子是2018年购买,合同约定今年7月15日交付。6月份,因涉及房屋装修时间安排,他通过东丽湖万科城公众号联系客服咨询,没人回复。他向东丽区住建委求助,6月9日该部门调查后回复李先生:万科城赏溪苑不会延期交付。但是,6月12日李先生却收到万科发出的延期交付通知书。“我马上联系客服了解情况,该项目微信上的客服总是爱答不理,万科的售后服务让我很失望。”
对此,记者联系了天津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因为不可抗力,万科城赏溪苑确实需要延期交付。至于前后矛盾的说法,经调查发现,是因为该项目销售负责人给东丽区住建委提供的信息有误。该负责人接手时间不长,对该项目最新进展了解不全面,在此情况下回复说项目会按期交付,当时也未跟万科公司核实,从而造成信息错误。并表示,按照合同约定,此次延期交付不属于违约责任。
对此,李先生并不认可。“工作出现了失误,简单一句‘负责人不了解情况’就能免责吗?我们租的房子只租到7月底,其余的房租谁来承担?我们找了装修单位在交房后第一时间施工,现在项目延期,违约费算谁的?”(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