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个社区矫正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揭牌

时间:2021-01-21 22:48      

内容提要:2020年11月以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属地检察院、法院,对13名在缓刑考验期内(因醉酒驾车被判危险驾驶罪),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刑罚缓刑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并执行原判刑罚。

天津北方网讯:2020年11月以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属地检察院、法院,对13名在缓刑考验期内(因醉酒驾车被判危险驾驶罪),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刑罚缓刑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并执行原判刑罚。

为有效预防因危险驾驶类和交通肇事类犯罪被判处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驾驶证被吊销期间违法驾车上路,1月12日,天津市首个社区矫正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在河西区司法局揭牌,实现交警“嵌入”社区矫正工作,将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前置,有针对性地消除涉交通类社区矫正对象违法上路的隐患。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直面一个问题

2020年11月10日,交警河西支队在微山路与茂名道交口查获了缓刑期内无证驾车的宫某某(化名),其被依法行政拘留后,即被移交河西法院执行拘役2个月15天的原判刑罚。在此次与河西区检察院的联合治理中,交警河西支队查获了6名缓刑期间违反“禁驾”规定的刑罚缓刑人员,均被依法行政拘留后执行原判拘役刑罚。

专项行动结束后,市公安局和交管局负责同志认识到,因交通肇事、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缓刑的刑罚人员,法律意识较差,缓刑考验期较短,而对涉及交通类的刑罚缓刑人员的矫正管理,交警部门尚未介入,分类矫正,预防再次违法的目标还没有真正实现,而在工作中如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在依法精准查处这类违法行的同时,通过对刑罚缓刑人员的有效矫正,同步有效预防和减少这部分人员出现“失驾”后驾车违法行为,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此,市公安局领导专程到交警河西支队调研,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提出了“河西支队要坚持问题导向,与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先试先行,力争在涉交通类社区矫正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的具体工作要求。

携手共治预防再次违法,确定三项目标

目前,河西区全区涉交通类社区矫正人员占矫正人员总数的21%。为切实做好醉驾入刑“后半篇文章”,交警河西支队于2020年12月份与河西区检察院建立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分类管理检察衔接长效机制,通过“防、控、惩”相结合,杜绝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社区矫正对象违法上路,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同时,交警河西支队与河西区司法局进行了会商,就强化涉交通违法犯罪人员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达成共识。结合《社区矫正法》要求,确定了涉交通类社区矫正“一个零数据、两个百分百、三个有效预防”的工作目标,即:一个零数据——缓刑期重复犯罪为零;两个百分百——家属知晓率为百分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百分百;三个有效预防——预防交通事故、预防重新犯罪、预防禁驾期间无证驾驶。

1月12日,随着社区矫正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的揭牌,交警河西支队选派经验丰富的交警进驻属地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开启了携手共治预防再次违法的新阶段。“涉交通类社区矫正人员需要实行分类矫正,以往交警并未介入社区矫正,而此次基地揭牌后,交警‘嵌入’涉及交通类违法缓刑人员的矫正程序,通过更加专业的社区矫正,让这些缓刑人员能够接受到专业的教育,消除管理空白。同时发挥警区警长制改革优势,对涉交通类矫正人员进行集中训诫教育,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新犯罪。”天津交管局河西支队支队长王亮介绍。

交警“嵌入”社区矫正,出台五项措施

社区矫正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监禁刑事执行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此次交警“嵌入”社区矫正,将与司法部门通过五项措施,切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一是创建专业矫正基地。设立社区矫正交通安全教育办公室,交警进驻社区矫正管理中心,配合司法部门开展危险驾驶类和交通肇事类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接收、初始化教育、集中训诫教育、个别教育谈话、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实现社区矫正“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的工作目标。

二是社区矫正协作管理。发挥警区警长制改革优势,充分发挥警区警长在街道安全管理办公室任职作用,警区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街司法所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掌握警区内矫正人员动态,配合街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首次谈话、入矫宣告、日常谈话等工作,对矫正人员进行实时监管,指导街道社区网格员对因醉驾、毒驾等失驾人员,开展教育管理工作。

三是形成联合教育机制。社区矫正交通安全教育办公室定期制作教学和警示案例等专业课件,每月开展一次集中训诫教育,对涉交通类矫正人员进行分类施教,将社区矫正与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相结合,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在刑意识。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交通管理类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文明交通参与的荣誉感。

四是共同打击违法行为。公安交管、司法部门建立情报共享机制,利用社区矫正人员监督控管理系统,实现对涉交通类矫正人员的实时定位监控,与交管指挥研判系统建立数据碰撞,有效拓展双方情报来源,对“因醉驾驾驶证被吊销,缓刑期内继续驾驶机动车”人员进行精确打击。查获违法嫌疑人后,交管和司法部门、检察院、法院及属地公安分局对涉交通类缓刑期内无证驾驶违法人依法履行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程序,有针对性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违法犯罪因素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五是合力推进普法工作。警区民警与街司法所工作人员相互配合,以宣传法律法规为重点,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社区和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为目标,立足学习到位、宣传到位、指导到位,构筑“一盘棋”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安全出行意识,营造出携手摒弃交通陋习、依法文明出现的浓厚氛围,打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津云新闻记者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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