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9月本市又有21名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发生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列入“终身禁驾”名单。
本次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21名终身禁驾人员中,男性驾驶人共有20名、女性驾驶人1名。年龄最大的是57岁的女驾驶人,年龄最小的24岁。其中18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再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3人因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再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终身禁驾意味着“终身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被禁驾人员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如被“终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一经查处,将因“无证驾驶”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等处罚,而且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行政或刑事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交通肇事逃逸不仅浪费了救助伤者的宝贵时间,而且严重侵害伤者的生存权益,是公安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以及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查缉力度。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1月至9月),全市共有116名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其中,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共有90起,占总数的77.6%;因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26起,占总数的22.4%。提示机动车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一定要遵法守规文明出行,特别要杜绝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不可心存侥幸逃离现场。(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