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20年6月28日凌晨,静海区大邱庄镇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静海警方缜密侦查、连续工作,事故后10小时成功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还逝者公道。
天津北方网讯:2020年6月28日凌晨,静海区大邱庄镇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静海警方缜密侦查、连续工作,事故后10小时成功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还逝者公道。
凌晨4时31分,静海公安接到过路群众报警,在大邱庄镇某停车场门前发生一起电动车驾驶人被撞交通事故。随后,交警支队大邱庄大队迅速赶往现场。
现场一辆被撞致严重变形的电动自行车横躺在公路上,身着附近工厂工作服的电动车驾驶人倒在距离电动车数米的草丛中,经医护人员确认已死亡。5时08分,通过快速勘查,民警初步还原了事故经过,事故发生时电动自行车曾受到来自后方车辆的严重撞击,导致驾驶人(男,50岁,黑龙江省人)被撞出数米后重伤身亡,且肇事方应为一部白色车漆的机动车。但在进一步勘查中,现场并未发现有肇事机动车遗留碎片,这为事故调查工作带来了阻力。随后,办案民警立即对周边监控视频线索进行了细致筛查。
7时15分,结合事故时间及路线等情况,民警发现了一部白色越野车存在肇事嫌疑,并在沿线排查后,在大邱庄镇某厂房内查获这部肇事车辆,车辆受损程度和痕迹与该起事故相符。经多方查证,肇事司机应为大邱庄镇人陈某某(男,28岁),其为躲避处罚已逃离藏匿。
13时40分,通过对陈某某父亲、妻子进行疏导沟通,陈某某迫于压力到交警大邱庄大队投案自首。经讯问,陈某某如实供述了事故当日凌晨3时30分许,驾驶其父亲的白色越野车行驶至事故地点,在未保证行车安全的情况下追尾前方电动自行车,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并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事实。
根据调查发现,在事故发生后,陈某某与其妻子曾返回事故现场将机动车残片清扫收集,并由陈某某父亲进行销毁。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陈某某的父亲和妻子因涉嫌包庇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