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对机动车超标排放协同监管

时间:2020-01-18 11:49      

昨天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5月1日起实施。

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这项议题初步安排在9月召开的常委会上进行审议。

移动源排放实施

全链条闭环管理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王荣梅介绍,《条例》共六章五十一条,分为总则,预防和控制,使用、检验和维护,区域协同,法律责任和附则。从主要内容上看,细化、补充了污染排放的具体管控措施;加强对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检验、油品供应等各环节的综合治理和全方位管控;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综合运用信用惩戒、强制执行、公益诉讼等措施,加强刚性约束等。

国家大气法和本市大气条例均设立专门章节规范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本次立法采取制定专门性法规的方式,对超标排放行为实施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加强对移动源排放全过程的管控和治理。对于大气法和大气条例中已有规定并且行之有效的制度,不再作重复规定;细化规定大气法和大气条例中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的内容,如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管理制度、区域联防联控等;增加规定大气法和大气条例没有涉及,但本市又迫切需要的内容,如超标维修复检、重型柴油车在线监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等管理措施。

《条例》实施移动源排放全链条闭环管理。在源头加强预防和控制,《条例》规定要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大新能源车辆的推广,运用创新技术手段加强重型车辆监管,明确远程车载终端的安装和监管要求,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对基本信息等进行编码登记。

在使用环节强化超标排放上路管控。设定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复检制度,对逾期未按照规定进行维修并复检合格,又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设定了3000元至5000元较为严厉的处罚;通过追究重点行业单位主管人员责任,以及采取信用惩戒、强制执行、公益诉讼等措施,全方位加强对移动源污染排放的刚性约束。

在年检环节对排放检验机构实行累积记分管理,在一个自然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累积记分超过规定分值的,将暂停检验业务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擅自出具检验数据和结果的,将取消其检验资格。

京津冀将联合

开展执法检查

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的污染治理,是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一项重要内容,《条例》设专章规定开展区域联合防治、区域会商、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新车抽检机制、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等措施。

在立法过程中,三地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领导层、法制工作机构、立法项目小组三级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分头起草、沟通协调、联合攻关的日常工作模式。自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间,三地人大常委会领导共同召开立法工作协同座谈会2次,法制工作机构召开联席会议5次。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三地提请各自代表大会审议的条例,在法规名称、立法思路、章节设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概念、区域协同、实施日期上基本协调一致。同时,为了尊重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三地也保持了各自特色的内容。河北省的法规已经出台,天津市的《条例》将进行表决。三地已经商定,条例的实施日期均为今年5月1日。

为了确保条例落地实施,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区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等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对机动车超标排放进行协同监管和执法情况,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情况等。这项议题初步安排在今年9月召开的常委会上进行审议。

污染最大来源

为机动车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于建华表示,北京持续多年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燃煤使用量已经从每年2300万吨下降至现在的不足300万吨,二氧化硫已经持续多年达到国家标准。燃煤污染压减后,机动车排放污染所占的比例相对凸显,尽管排放总量下降,但所占比例也已经成为本市大气污染的最大来源。

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多年来一直将移动源排放污染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领域,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治理思路,逐渐确立了“车-油-路”系统化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模式。

车的方面,北京提前实施国家车辆排放标准,同时运用交通管控和经济鼓励等措施淘汰高排放老旧车、持续推广使用新能源车等,实现机动车保有量在增加,但是排放量在下降。油的方面,北京提前实施地方油品标准,提高油品质量,同时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开展了油气回收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路的方面,本市加大公共交通建设,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协调利用现有铁路运输资源,推动重点工业企业、物流园区和产业园区等优先采用铁路运输大宗货物,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于建华介绍,通过这些措施,本市在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机动车污染排放量降低。

开发监管机动车排放App

搭建柴油车在线监控平台

于建华表示,北京拥有600多万辆机动车,监管工作需要借助一些科学技术。北京研发了全国第一款用于机动车排放监管的执法App。该App可自动统计、分析执法数据,极大提高了执法效率。同时,App可将排放不合格车辆纳入“黑名单”数据库,监督车辆达标排放。本市还搭建了重型柴油车排放在线监控示范平台,该平台实时监控联网的重型车污染控制装置状况、排放数据、尿素添加情况、车辆行车轨迹等数据,可及时发现超标排放车辆,要求车主尽早维修治理。

本市通过大数据分析,以路检、在线监控发现的超标率高的车型为线索,追溯这一车型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精准开展新车一致性或在用车符合性执法检查。实现了“从新车生产销售、在用车使用到老旧车淘汰”的全过程移动源大气污染排放监管的闭环管理体系。

于建华表示,《条例》还设专章,规定了区域协同的具体措施。比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的要求开展联合防治;建立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对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等。

文/本报记者 李泽伟 王斌

(责编:牛镛、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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