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5月21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组织召开《关于做好2021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高职衔接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跨省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新闻通气会。示范区执委会,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两省一市教育部门共同发布《招生工作通知》,开启2021年度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中高职衔接教育跨省招生工作。
5月21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组织召开《关于做好2021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高职衔接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跨省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新闻通气会。示范区执委会,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两省一市教育部门共同发布《招生工作通知》,开启2021年度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中高职衔接教育跨省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通知》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进一步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等要求,在2020年招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设置和结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探索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改革路径,努力打造长三角职业教育新高地,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021年,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教育局各指定辖区内2所中等职业学校,挑选专业均为“3+2”、“3+3”、五年一贯制优势专业,面向示范区初中毕业生跨省招生255人。其中上海市共给出6大优势专业60个中高职衔接名额,江苏省共给出7大专业105个中高职衔接名额,浙江省共给出7大专业90个中高职衔接名额。
下一步,示范区将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学籍管理、教师培养、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等一体化工作中持续发力,为示范区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