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首当过好"法治关"

时间:2021-01-17 21:14      

  依法决策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之一。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

  决策是人类的系统思考实践。从古至今,在社会与经济活动中,存在着大量的决策典故,如朱元璋的"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奠定了其称霸天下的基础。又如毛泽东同志的"内线防御,外线解围",牢牢把握住了三次反"围剿"的主动权。等等这些事例足可见决策的重要性。磨刀不误砍柴工,历史经验充分证明,正确的决策不仅为成功打下基础,还能避免在成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如今,我们要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尤其需要各级领导干部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作出正确的决策部署。

  决策是领导者的一项基本职能。领导者的任务就是对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而决策的过程正是对诸多处理方案或方法的提出与选择。对于领导者来说,在关键之时能否作出好的决策无疑是对其能力和水平的检验。但是我们回头去看,前些年在一些地方出现的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或多或少都有决策不合理的影子存在。因此,如何让决策更科学、更合理,成为各级领导干部长期思考的课题。

  依法决策是重要的决策方法。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之下,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是依法治权或依法行权,行权必须依法,决策也要依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决策工作,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第一次提出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命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依法决策不同于经验决策、政策决策、权威决策,避免了决策将法律法规置于脑后而陷入经验主义、非理性、任意性和随意性行为中,甚至是对权威的敬畏和认可。由此也可见,依法决策不仅是现在,也是今后各级领导履行决策职能的重要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必须提高的七种能力之一。而依法决策正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的重要保证。

  依法决策必须做到决策事项的合法。其实,我们在既往的违法违规行为中,不难发现有一些不合法的决策事项,但因其披上了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的外衣,使得不合法的决策有了"遮羞布"和"挡箭牌"。因此,在做决策时,尽管所要决策的内容千差万别,但决策事项本身必须具有合法性,绝不能与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必须与党和国家的政策,以及体现党和国家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相一致,这是依法决策的前置条件,也是依法决策的刚性约束。

  依法决策必须做到决策程序的合法。决策程序法定化是现代决策制度的基本原则,目前实践中形成的公开动议、广征众议、质询听证、协商协调、方案公示等环节,正是要遵循的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只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做到决策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社会公示、公众听证、集体讨论以及在实施中的收集反馈、补充修正、成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决策才能真正避免集体讨论决定沦为"一言堂"甚至是"一把手"的拍板定案,才能真正避免不科学的决策一味地硬着头皮"一头走到黑",才能让决策更好地反映群众期待,才能真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得决策不会偏离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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