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

时间:2020-06-07 07:49      

  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厚植家国情怀,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根据《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持爱国主义基本要求和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维护民族团结、扩大对外开放相结合,固本培元,凝心聚魂,遵循规律,创新发展,唱响爱国奋斗主旋律,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构建爱国主义教育基础建设体系

  1.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深刻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加大理论研究阐释力度,发挥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和市社科规划项目作用,深化千名学者服务基层活动,整合集聚全市高校社科研究机构资源力量,推出一批具有政治高度、思想厚度、理论深度的研究成果。

  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宣讲,综合运用面对面宣讲、媒体专栏、融媒体传播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高度凝聚爱国共识。

  2.加强课堂教学和思政课建设。实施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强基铸魂工程,把青少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中之重,紧紧抓住青少年“拔节孕穗期”,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作用,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优秀传统文化巡讲、经典诵读大赛系列活动,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加大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比重,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的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等学科教学,融入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程。积极构建以思政必修课为核心的育人机制,建设100堂高校“课程思政”精品课程。深入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将红色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入课堂教育教学,设立一批思政课协同创新中心,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大学生思政课公开课大赛,提升思政课吸引力感染力。鼓励和支持高校多种形式开发微课、微视频等教育资源和在线课程,开发体现爱国主义教育要求的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作品等。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升工程,加强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工作,重点推进平津战役纪念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盘山烈士陵园、张园、孟家楼平津战役前线指挥部旧址、李大钊纪念室等改陈布展。加强全市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内容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线上线下同步建设,打造VR实景网上展馆,提高互动性和体验感,不断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

  发挥驻津部队荣誉室、战斗旧址等教育资源优势,建设一批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的国防教育基地。统筹军地资源,建设天津革命军事馆。

  4.强化天津特色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利用。推动爱国主义教育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落实我市促进旅游业发展行动计划,推进旅游精品线路“八个一”工程,发布和推介我市旅游精品线路、爱国奋斗体验线路,推进名人故居开发开放,强化辽金文化、运河文化、精武文化、善文化等挖掘阐释。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物保护利用,深入挖掘大运河天津段、黄崖关长城文化遗产价值,制定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天津段)、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天津段)建设实施方案,积极融入大运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三、构建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体系

  1.开展“爱国三问”主题教育活动。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奏响‘爱国三问’时代强音”为主题,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爱国主义精神宣讲活动。组织开展“新时代、实践行”青年红色逐梦之旅主题实践活动,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内容纳入专题党团活动、学生会活动、班队会活动、论坛讲座等。推进中小学“实践课堂”建设,开发研学旅行活动课程,组织教职工和学生赴革命圣地考察学访,在实践体验中传承爱国主义精神。

  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强化校训、校歌、校史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2.开展爱国主义精神宣讲活动。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等,开展“万名宣讲员普时政”、“万名支部书记讲党课”、“新时代劳模宣讲会”、“青春建功新时代”、“百千万巾帼大宣讲”等各具特色的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宣讲团,深入学校、企业、社区等,讲好天津干部群众爱岗敬业、追梦圆梦的故事。

  深入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强化国防观念、共筑强大国防”主题宣讲、“军营开放日”、全民国防教育周等活动。

  3.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传承弘扬“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在广大知识分子中开展主题学习研讨活动。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组织“专家服务团”、“博士服务团”深入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开展对口援建。深化“专家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引导广大知识分子走基层、进企业,积极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通过讲座、报告、基层宣讲等活动,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干事奋斗动力。

  4.开展统一战线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主义教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行、“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强化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培育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面向在津少数民族学生开展“党旗在我心中,国旗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强化“一国两制”实践教育,做强“天下菁莪出我辈”等品牌活动,深化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来津参访交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国家认同,自觉维护国家统一。

  5.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学习宣传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礼仪和基本知识。在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体活动等节点,升国旗、唱国歌。国庆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适当位置悬挂国旗。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天在主频率、主频道定时播放国歌。

  持续开展“青春集合国旗下”等活动,在青少年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公开宣誓、重温誓词等形式,强化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

  6.组织重大纪念活动。充分挖掘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庆祝、纪念和群众性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围绕国庆节,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组织主题宣讲、大合唱、共和国故事汇、快闪、灯光秀、游园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倡导国庆新民俗,打造爱国活动周”活动。在“七一”、“八一”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种纪念活动。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精心组织公祭、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全市性大型纪念活动,引导人们铭记历史、不忘过去,缅怀先烈、面向未来。

  7.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加强重大典型选树宣传工作统筹指导,着力打造我市新时代重大典型学习宣传品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组织“最美科技工作者”、“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大学生”、“最美抗疫人物”等最美人物(系列)学习宣传,开展“海河工匠”、“劳动模范”、“津城百姓英雄”等评选,组织“奋斗的我、最美的国”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宣传具有爱国情怀的地方先贤和知名人物。做好先进模范人物关怀帮扶工作,落实相关待遇和礼遇,在全市大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

  8.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深入挖掘春节、元宵、清明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内涵,持续举办“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网络中国节”系列活动,营造爱国主义节庆氛围。结合元旦、“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中国农民丰收节和少数民族重大节庆等,突出爱国主题,开展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文明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赞美新时代美好生活,进一步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

  四、构建爱国主义精神传播体系

  1.用好报刊广播影视等大众传媒。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媒体传播工程,全市各级各类媒体要聚焦爱国主义主题,创新方法手段,使爱国主义宣传报道和节目作品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有情感、有深度、有温度。深化海河传媒中心改革,用好、用足我市媒体改革成果,建强区级融媒体中心,把爱国主义主题融入媒体融合发展,持续组织“寻访红色印迹”等系列主题活动,推动“时代新人说”演讲大赛品牌化,开设“谁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等系列专题专栏,推出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和融媒体产品。推进公益宣传平台传播工程,制作刊播爱国主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街头户外张贴悬挂展示标语口号、宣传挂图等,生动形象做好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虚无历史、消解主流价值的错误思想言论,及时批驳和辨析引导。

  2.积极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抓手,落实中国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工程有关工作和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大时间节点,加大对爱国主义题材文学创作、影视创作、词曲创作等的支持力度,加强重大历史题材创作,持续推出高峰之作。加强对经典爱国歌曲、爱国影片的深入挖掘和创新传播,持续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唱响爱国主义正气歌。坚持文艺评论评奖的爱国主义导向,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坚决反对亵渎祖先、亵渎经典、亵渎英雄,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文艺的爱国底色。

  3.推出津版爱国主义精品出版物。坚持精品标准,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成长阶段,着力打造爱国主义主题出版物,推出反映爱国主义内容的高质量儿童读物、教辅读物。结合“书香天津”全民阅读工作,组织开展“爱我中华,爱我天津”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活动,积极推荐爱国主义主题出版物。结合青少年兴趣点和接受习惯,开发推介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富有爱国主义气息的网络文学、动漫、有声读物、网络游戏、手机游戏、短视频等。

  4.唱响互联网爱国主义主旋律。制定互联网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中央新闻网站天津频道、津云、北方网等主流网络媒体作用,加强爱国主义网络内容建设,开设爱国主义教育专区专题专栏,开展“礼赞祖国”、“我们都是追梦人”等网上主题教育活动,制作推介体现爱国主义内容、适合网络传播的音频、短视频、网络文章、纪录片、微电影等,让爱国主义充盈网络空间。创新传播载体手段,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和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新产品,生动活泼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办好“我和我的祖国”、“津城榜样”、“天津印迹”等专栏,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在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以“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为抓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网站主体责任,坚持执法约谈等措施,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和治理,引导网民自觉抵制损害国家荣誉、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错误言行,汇聚网上正能量。

  5.涵养积极进取开放包容理性平和的国民心态。邀请专家解读党史、近代史,组织“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作品评选,举办“四海声评”网络评论大赛,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正确把握中国与世界的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理性表达爱国情感,反对极端行为,做到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培养海纳百川、开放包容的胸襟,大力宣传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等重要理念和倡议,激励广大人民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五、构建爱国主义教育保障体系

  1.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全市党员干部要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爱国主义精神的坚定弘扬者和实践者,同违背爱国主义的言行作坚决斗争。

  2.建强爱国主义教育队伍。优化思政课教师保障体系,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全市思想政治研究员、高级政工师等作用,在所在领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宣讲。依托我市“五爱”教育阵地,组织动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到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中讲述亲身经历,弘扬爱国传统。以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等为抓手,加强讲解员、导游等从业人员管理培训,规范解说词、旅游项目等。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全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文联、作协、科协、侨联、残联以及关工委等面向所联系领域群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3.加强制度和法治保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度,将普法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推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持续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我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范市民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的行为,自觉遵守礼仪规范。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对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与标志,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

  4.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爱国主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平台建设、活动开展等提供经费支持。完善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政策和保障机制。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引导和管理,防止商业炒作。坚持务实节俭原则,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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