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证券违法 加大刑事惩戒力度

时间:2021-07-08 02:36      

严打证券违法 加大刑事惩戒力度

  股民在某证券营业部关注着行情

  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共三十条,明确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体制机制,提高执法司法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新华社发文指出,这次打击证券违法活动高规格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意见》明确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

  在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方面,《意见》表示,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机制。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重要规则制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意见》提出,要强化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坚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全面提升证券违法大案要案查处质量和效率。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清查追偿,限期整改。

  加大对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责任人证券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存在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追究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责任,对参与、协助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快推进相关案件调查、处罚、移送等工作。依法严格控制缓刑适用。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加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与中国证监会的协同配合,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坚决取缔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坚决清理非法证券业务,坚决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活动。加强场外配资监测,依法坚决打击规模化、体系化场外配资活动。严格核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严控杠杆率。

  《意见》明确提出两个时间点

  《意见》着力打造“升级版”的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系,明确提出了两个时间点的主要目标。即到2022年,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建立,证券违法犯罪成本显著提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更加通畅,资本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到2025年,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中国特色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更加健全,证券执法司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高效顺畅,崇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全面形成。

  内存

  《意见》提出十项关键内容

  1.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充分运用法律修正、法律解释、授权决定等形式,提高证券领域立法效率,增强法律供给及时性。

  2.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重要规则制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进一步发挥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派驻中国证监会的体制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编制资源配置,加强一线侦查力量建设。

  4.修改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有关司法解释,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开展证券行业仲裁制度试点。

  5.在证券交易场所、期货交易所所在地等部分地市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设立证券犯罪办案、审判基地。

  6.坚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全面提升证券违法大案要案查处质量和效率。

  7.严格核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严控杠杆率。

  8.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抓紧修订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压实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主体责任。

  9.加强中概股监管。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公司风险及突发情况应对,推进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10.坚决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各种腐败问题,同时注重防范腐败案件可能诱发的资本市场风险。优先查处可能影响资本市场重大改革进程、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案件,以及监管工作人员与市场人员内外勾连等案件。文/本报记者 刘慎良 供图/视觉中国

  统筹/余美英

  专访

  《意见》向市场明确传递“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7月6日,记者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有关工作考虑等各方关注问题,专访了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

  注册制改革对证券监管执法提出高要求

  记者:《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易会满: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是维护市场“三公”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取得新的成就,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向纵深推进,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日益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断提升。

  同时,较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制度建设存在短板,证券违法犯罪成本较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呈高发态势,发生了诸如康得新、康美药业等恶性案件,社会各方反映强烈。随着注册制改革的逐步全面推行,在放宽前端准入的同时,对加强后端的监管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去年7月11日,国务院金融委第三十六次会议专门研究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证券执法工作。此后,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起草形成了意见草案,于去年11月2日经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高规格文件出台释放出诸多信号

  记者:如何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

  易会满:《意见》是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方位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纲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意见》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更好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近年来,资本市场正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化,市场功能日益增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营造各方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生态,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提供了遵循。《意见》明确将九字方针作为资本市场执法司法的指导思想,对于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坚决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意见》完善了中国特色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意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确立了“十四五”证券执法司法工作的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目标清晰、路径明确,对于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提高证券执法司法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系列重点任务已取得积极进展

  记者:从《意见》印发到此次公开,贯彻落实的进展如何?

  易会满:《意见》印发后,一批重点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加快推进,期货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审议;私募基金条例即将提交审议。

  二是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

  三是从重从快查办了一批重点类型、重要领域的典型案件。乐视网财务造假等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华晨债、永煤债等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启动。康得新已完成退市摘牌。

  近期,市场各方对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等违法行为比较关注。事实上,市值管理与操纵市场有着清晰的边界。证监会将会同公安机关坚决打击“伪市值管理”等违法行为,切实净化市场生态。

  未来将深化协同促进形成工作合力

  记者:对下一步工作有何考虑?

  易会满:一是突出重点,抓好关键任务落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紧紧围绕体制机制改革的主线,会同相关方面抓好协调小组、派驻检察、内部通报制度等重点任务落地,让市场各方有切切实实的获得感。二是深化协同,促进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强化与立法司法、宏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有关地方的工作协同,切实提高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整体效能。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政策解读,抓好示范引导,向市场明确传递“零容忍”的鲜明信号,加快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和文化。

  《意见》的出台,是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新起点。证券监管系统将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全面落实好《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努力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文/新华社

(责编:赵超、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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