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国家能源局力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时间:2021-07-07 07:24      

人民网北京7月5日电 (记者杜燕飞)我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迎来政策利好。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通知》强调,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有利于消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的光伏发电设施,用户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近年来,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迅速。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光伏新增装机533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281万千瓦。

同时国家对于光伏发电的补贴正逐步退出。从今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补贴,但新建户用分布式光伏仍有每千瓦时0.03元的补贴;明年起,新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接下来,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调动更多闲置屋顶资源,将是未来分布式光伏发展的重点。

根据《通知》,项目申报试点县(市、区)的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

《通知》明确,试点县(市、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协调落实屋顶资源,营造良好政策和营商环境;电网要加强对配电网的升级改造,对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做到应接尽接;要完善分布式光伏接网备案的管理办法。

“总体来看,《通知》抓住了分布式光伏开发过程中屋顶资源协调难,特别是公共建筑业主积极性不高以及电网接入难等痛点,有利于扩大我国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是扩大中东部地区分布式光伏发展的重大探索性举措。”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在东莞证券研究所研究员黄秀瑜看来,由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的建筑屋顶总面积光伏可安装比例要求较高,且目前光伏项目在这些区域的应用较少,因此这些区域或将是屋顶分布式光伏前期的重点应用领域。未来光伏建筑一体化将在工业厂房和商务办公楼的屋顶等工商业区域快速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测算,我国目前既有建筑面积约800亿平方米,同时目前市场上每年新增近1亿平方米的采光瓦屋顶面积,一旦走向规模化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将是一个近万亿元的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同时抄送了中核集团、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华润集团、国投、中广核等10家央企。同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新疆、河北、山东、陕西、福建、广东、江西、甘肃、安徽、浙江、内蒙古、陕西、上海等多地下发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应该说,央地联动将加快试点方案推进。未来,在促进分布式光伏建设的进程中,央企和地方国企将发挥重要作用。”黄秀瑜说。

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看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是试点工作,需要具备比较高的条件:屋顶资源丰富,具备安装光伏能力;有较好的消纳能力,尤其日间电力负荷较大;各种类型的建筑屋顶面积可安装光伏比例较高。

“因此,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不要一哄而上。地方政府要把重点放到整合屋顶资源、打通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难的相关痛点上。至于项目业主,应该要用开放式、市场化的方式来选择,坚决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指定某一企业这种计划性行政式的命令。”该负责人强调。

(责编:杨虞波罗、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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