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于佳欣、王雨萧)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3日说,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的反倾销调查,是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立案、调查的。中方将依法对本案继续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终裁,确定最终反倾销措施。
高峰在商务部当天举行的网上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国内相关产业申请,2020年8月18日,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20年11月27日作出初裁,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为自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
高峰说,商务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立案、调查,采取相关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合法权利。欢迎包括澳方在内的各利害关系方依法继续参与后续调查程序。
发布会上,高峰还指出,对原产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双反案是在收到国内相关产业申请后,依法发起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调查机关充分保障各方权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给予各方充分的机会参与调查,客观、公平、公正地得出调查结论,并采取相应贸易救济措施。该案立案、调查、裁决等均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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