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中国发明专利“扫一扫”的权利所有人——发码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诉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专利权纠纷一案于8月14日在北京立案。
据了解,早在2011年,专利发明人徐蔚就利用二维码信息量大这一特点,发明了“采用条形码图像进行通信的方法、装置和移动终端”,其核心是:采用条形码图像在移动终端与后台服务器之间进行通信的方法,实现的是对所有码制的条形码图像都能进行解码,从服务器编码(动态码)→终端扫码-解码-执行、可完成闭环交易系统的“扫码”实用技术;并可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也可以实现在没有后台服务器的情况下,在移动终端一侧即可完成服务的提供。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发码行诉苹果侵权的理由是:发码行是全球率先致力于二维码“扫一扫"码链技术应用的公司,其通过大量的研发投入,获得了包括中国、俄罗斯、美国、日本、韩国等10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扫一扫”系列发明专利。拥有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号:ZL201210113851.8的方法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釆用条形码图像进行通信的方法、装置和移动终端。其专利权至今合法有效,依法应当予以保护。苹果涉案的专利共有33项权利要求,本次发码行在案中先行只主张了权利要求第18项。发码行发现苹果手机上装载有苹果专属软件“AppStore”,在该“AppStore”中,提供包括“支付宝”等众多具有扫码功能的软件,用户可以在“AppStore”中下载并安装例如“支付宝”软件,即可利用“支付宝”软件进行扫码操作,例如对哈罗单车进行扫码开锁,以及对其他二维码进行扫码支付等相关操作。经勘验发现,装载有“支付宝”等扫码软件的苹果手机落入了专利权保护范围。
据了解,该专利保护的“扫码”专利技术,包括“一维码、二维码、多维码”在内的所有码制图像。基于这些应用,“扫一扫”已成为智能手机的标配和必配,手机只要搭载和安装了带有“扫一扫”功能的APP软件,如“微信”、“支付宝”、“携程”、“淘宝”、“美团”等大量软件,用户只要扫一扫码,即可摄取到各种编码信息,更关键的是通过对编码信息的解读与后台服务器联动完成特定功能,从而实现“扫一扫”完成指定功能。世界巨无霸Apple(苹果)、Samsung(三星)、Google(谷歌)、Facebook(脸书)、Aamzon(亚马逊)等各类特大型企业,也都在使用“扫一扫”这种接入方式。因此,“扫一扫”专利技术已被公认为是全球移动互联和物联网的链接神器。更因为发码行是被誉为中国领先世界的“高铁、网购、扫码支付和共享单车”新四大发明中,其中三项发明专利权的提供方,以及发码行拥有基于“扫一扫”的码链技术等系列发明专利。专家们认为,发码行提供的码链应用技术解决方案,发码行基于码链的接入协议,发码行搭建的全球“统一发码、统一扫码”授权平台,打通物联网时代下的二维码大数据流,构建全场景、可追溯、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新业态;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数字人网络服务;依托码链思想理论,以“扫一扫”为基点,构筑“码链数字经济生态体系”,实施“码链重构新世界”;打造全球数字货币发行流通平台,构建数字经济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代表了21世纪数字新经济的发展方向。
笔者注意到,发码行起诉“苹果”侵犯中国专利权的立案时间,与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美东时间8月14日发布,以国家安全为由,要求字节跳动在90天内出售或剥离TikTok在美业务的行政令同日。这一看是巧合的事件,目前已引发业界震动,吸引了全球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