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症状警惕红斑狼疮

时间:2019-09-30 02:48      

主讲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风湿免疫科教授 许韩师

红斑狼疮是一种复杂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患病后可对人体多个脏器造成损害。据统计数据显示,10个患者中,有9个是女性,且大多都是介于20~40岁的年轻人,每年患者人数呈增多趋势,需引起重视。

红斑狼疮发病早期有以下四大症状:

1.皮疹。约80%的患者在病程中可出现各种各样的皮疹,最典型的是发生在脸颊部的蝶形红斑;有些病人在晒太阳的时候,暴露部位皮肤会明显发红或原有皮疹加重(称为光敏感)。

2.关节痛。超过60%的病人在开始发病或病程中的某段时间都有关节痛。所以,当年轻女性出现指、腕、膝等关节疼痛时要引起重视。

3.脱发。特别是短期内突然出现广泛性的脱发,且头发比较脆,容易折断。

4.泡沫尿。患者小便出现像啤酒一样的泡沫样尿(蛋白尿)。

当出现以上2个或2个以上的症状时,应高度警惕红斑狼疮,及时上医院进行确诊。

目前,红斑狼疮是没有办法根治的慢性疾病,与糖尿病、高血压一样,需要长期吃药。不过,通过正规有效的治疗,患者10年生存率已经达到了80%以上。

治疗红斑狼疮大多数需要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以前治疗以激素为主,但激素只能控制症状,很难从根本上缓解病情,更不能阻止和逆转慢性病变的发展。此外,长期使用激素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大部分病人一停激素,病情容易反复。

因此,目前认为,红斑狼疮不能过分依赖激素,大多数病人应早期使用免疫抑制剂,当然,治疗过程中也要注意监测免疫抑制剂的毒副作用。

另外,雌激素是红斑狼疮发病的重要因素之一,患者要注意避免摄入含雌激素的药品和食品,如紫河车(胎盘)、蜂王浆、避孕药等;平时要避免日光暴晒和染发,某些染发剂会诱发狼疮复发。

不少女性患者担心不能生育,这个不要过分担心。因为妊娠、生育期间,患者体内激素水平变化等因素影响,常常导致疾病复发或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所以以前妊娠、生育被列为红斑狼疮患者的禁忌。但是现在随着诊治水平的提高,在医生的指导下,60%~70%的红斑狼疮患者可以安全度过妊娠期。不过,能不能怀孕的关键取决于患者病情是否得到控制。目前来说,病情稳定半年至1年以上,没有肾、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脏严重损害,且停用免疫抑制剂3个月至半年以上,可以考虑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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