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经大连市药品检验所等5家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中药不合格。
公告指出,经大连市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河南雪樱花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滑膜炎片、感冒软胶囊等4批次中药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微生物限度、崩解时限等。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批次双黄消炎片,湖南恒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精制冠心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重量差异、金橙Ⅱ。
公告强调,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记者方碧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