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19年年底前,力争将全国85%以上三级定点医院、50%以上二级定点医院、10%以上其他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
《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稳步扩大跨省定点医院覆盖范围。要全面梳理在确定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方面是否存在歧视性规定,将不同投资主体、经营性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一视同仁纳入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对主动要求接入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按当地政策和时限要求,经过系统改造后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通知》提出,省级医保部门要以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需求为重点,优化简化备案程序。鼓励全省统一异地住院备案政策。鼓励省级医保部门探索建立统一的省级备案渠道。鼓励各统筹地区学习推广部分地区备案工作“零跑腿”“不见面”做法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