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公布以来,福建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落细各项要求,压紧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责任,狠抓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2019年至今全省未发生规模较大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校园(含幼儿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强化督导,健全机制。一是健全督导机制。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对市督导”和“两项督导”重要内容,开学初,各地组织专项督查组深入学校进行督导检查。二是落实陪餐制度。2019年11月,省教育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截至2019年底,全省实施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覆盖率达100%。三是强化隐患治理。印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一般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加强监管,严防严控。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日常管理;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二是加强自查自改。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和供餐单位开展自查,共自查20615家次,排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328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实施“明厨亮灶”。持续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截至2019年底,全省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4.25%。
多措并举,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实行重点防控。2019年3月,启动为期一年的全省学校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将学校食品安全列入校园及周边重大风险点,做好重点防控。二是落实工作考评。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新一轮“平安校园”考评和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内容。三是建设追溯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截至2019年底,全省学校食堂“一品一码”主体数据录入率达94.35%。四是推进营养餐工程,联合卫健部门加强监管及膳食营养均衡咨询指导。
齐抓共管,强化综合治理。2019年4月,联合省市场监管局、住建厅、公安厅、卫健委,制定印发《福建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启动为期一年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全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发现相关食品安全隐患156个,已全部整改。2019年9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进行现场执法监督检查,约谈227户,责令整改591户。
优化结构,促进多元融合。一是建设创新平台,指导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高校,与相关食品企业共建13个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开展校企协同科研攻关,促进产学研用紧密融合。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在全省45所高校开设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等食品行业相关专业,专业布点82个,进一步扩大食品人才培养规模。
抓常抓早,加强食品教育。一是抓课堂教育。持续落实福建省《公共安全教育》教材列入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确保每年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不少于4课时。二是抓在线教育。引导中小学师生利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平台”食品安全专题板块,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福建省连续3年获食品专题板块学习参与率全国第一。三是抓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师生健康中国健康”等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抓培训教育,2019年各地各校发放培训材料2.2万份,培训食堂从业人员8623人。
2020年,福建省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扎实做好春季开学前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排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督促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指导学校采取轮流用餐、统一送餐、分散用餐等方式加强用餐管理,避免人员聚集,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集中用餐陪餐制等制度,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制度,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实行全覆盖检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福建省教育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