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来,江西省教育厅坚持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守底线”的基础,以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为目标,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学校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向好。
传递一种“声音”。江西省教育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转发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开展学生用餐集体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2019年国庆前夕,按照国家十部门部署要求,严格应对后期猪肉价格上涨,稳定大中专院校食堂饭菜价格,要求大中专院校尽快将食堂承包租赁费和管理费直接惠及学生,推动落实稳定饭菜价格和学校食堂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的要求。
严格管理“规矩”。江西省教育厅牵头或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相关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学生集中用餐信息公示制、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例行检查制、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制度。同时,对各级各类学校自主经营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校园超市(小卖部)分别作出了不同的管理规定,对学校引入企业提出明确的准入和退出条件,落实食品安全各自应承担的主体责任。
加强源头“追踪”。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划出“红线”。结合督导检查,指导学校落实校长陪餐制,严格执行学校(幼儿园)领导陪餐制度,确保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存在的问题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问题可纠、责任可咎。
推进智慧“守护”。制定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推进“明厨亮灶”建设,使食品加工全过程可视、可感、可知,强化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打造全省校园智能零售食品监管大数据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线上线下校园零售食品流通安全、溯源管控全覆盖。
强化培训“充电”。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建立培训考核管理制度,细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主动邀请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到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定期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
挥动整治“铁拳”。协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发展改革等部门推进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护校行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开展食品安全学校自查、县(市、区)抽查、省级督查,全方位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春、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督查、“五毛食品”清理整顿等专项治理行动,印发督查通报,约谈学校负责人,及时进行问题整改,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下一步,江西省教育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重点抓好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出台2020年度校园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校长陪餐制度,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全力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江西省教育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