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围绕保供企业出台四项税费优惠政策

时间:2020-03-28 19:49      

人民网北京3月28日电 在今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表示,疫情防控期间的物资生产和调运至关重要,财税部门出台了专门针对保供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他说,一是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二是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在所得税税前一次性全额扣除;三是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四是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免征增值税。

王世宇表示,国家出台政策,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实习生武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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