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琳 特约记者姚秀军)近日,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结合本市实际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医改主要任务。
《方案》明确,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健康北京行动计划,将深化医改纳入健康北京行动中,确保各项工作统筹开展;落实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财政分类补助政策,实行差别化补助,并将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紧密结合。
《方案》提出,2020年,开展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继续推出改善医疗服务2020年行动,加大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治理力度;强化重点监控合理用药,完善药学质控中心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
《方案》要求,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20年,在巩固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成效的基础上,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后续价格项目规范调整工作,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2020年~2022年,每年开展调价评估,对达到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