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家暴了,过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梦里,关于家暴的这一切,我必须说出来!”在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一知名博主发布的一段视频登上了热搜榜。该博主讲述了自己恋爱一年来五次被家暴的经历,并附上了电梯间里面遭到殴打的影像记录。在舆论关注中,相信施暴者会受到应有的处理。相比之下,对那些没有关注度甚至没有收入的家暴受害者来说,如何摆脱施暴者的毒手,走出家庭暴力的阴影,依然是不得不正视的社会问题。
选自CC讲坛公众号,有删节
主讲嘉宾
万飞
湖北省监利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从警30年来,他接触了大量家暴警情,看到无数家庭因家暴破碎。2014年,年近50岁的万飞从埋头苦干的工作中猛然抬头,“跨越工作的边界,我还能做点什么?”他发起“万家无暴”公益项目,投身于反家暴机制的探索和对家暴受害人的综合支持服务工作中。
如果没有第三方干预,家暴会无限循环
我是一名警察,来自湖北省监利县公安局,我在警务系统工作了30年。2014年连续发生的女大学生遇害案触动了我,我决定要为女性安全做点什么。我发起成立了一家公益机构叫监利县“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很快我就接到一位女士求助。
她26岁,她的丈夫把她的嘴唇打得红肿,我们了解以后得知,他们两个认识七天就结婚,结婚七天后挨打,他们的婚姻只是办了婚礼而没有到民政局登记。她跟我说,“我很愤怒,我要离婚”。这是我们接的第一个家暴,一下就把我们难住了。因为第一她在外省被打的,我们监利没有管辖权,第二没有到民政局登记的婚姻,怎么离啊。没过多久又有好几个人来向我们求助,所以我们就开始把精力放在反家暴。当我们决定来做反家暴的时候,我一些朋友提醒我,“家暴就是家务事,你凭什么管,你管得了吗?”
这些质疑提醒了我,我们做反家暴必须依法进行。
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长期从事公安执法管理工作,规则的意识已经融入我血脉。后来我又接到一位受害人求助,她说,我又被我老公打了,我生不如死。我说,你报警了没?她说,没有,我报警了还怎么做人啊!还有一位女士向我们求助,她说,我的妈妈又被我爸爸打了,我说,你叫你妈妈去报警啊。她说,我说了,我妈妈给我讲了个故事,我们隔壁村里有个男子杀了他的婶娘,家里人报警后这个男子就跳楼自杀了。这个妈妈给女儿讲这个故事,是一种心理暗示——“如果我报警了的话,我的爸爸也会跳楼”。
在我们收集的1300多个案例中,首次被家暴就有求助的才2%,而研究家暴问题的专家有个共识,就是家暴只有0次和N次。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第三方的干预,家暴会无限循环。我们被家暴以后该怎么去求助?
从2015年开始,我们“蓝天下”(监利县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和县妇联共同探索怎样建立高效且可持续的联动,我们实施的公益叫“万家无暴”。我们探索出一种联动模式,目的是为家暴的受害人建立一个强大的社会支持系统。
遭遇家暴后必须求助,报警后记得拿《告诫书》
有位女士在丈夫打了她第三次以后,她报了警。我电话回访的时候,她说,对报警很后悔。
他们夫妻俩是大学同学,那个时候正是他丈夫的升职期,正处于关键时期,她担心这个报警会影响她丈夫升职。我说,你去要《告诫书》吧,当她明白《告诫书》的作用后就反复问我一句话,我丈夫的单位会不会知道。我告诉她,告诫是不会录入警方的平台的,而且也不会载入她丈夫的人事档案,如果你提出不要把《告诫书》送到你丈夫单位,派出所就不会送。
遭遇家暴以后必须要求助,我认为最好的方式是报警。因为这有几个优势,警察的效率最高,他比任何人来得都快,他还能帮着收集证据,而且最重要的是警察阻止家暴效果最好,报警以后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拿到《告诫书》。
拘留是有情节要求的,我们绝大多数的人都不希望家里的人被拘留,而且一旦拘留以后可能会招致亲友的埋怨,会增加压力;而口头批评则让施暴者认为,报警不过如此。有好多施暴者事后跟受害人说,“你报警了吧,你看警察能把我怎么样?”这样让受害人更加认为报警无用。而《告诫书》是特别能体现法律温度的东西,它非常严肃,它白纸黑字地载明谁打了谁,触犯了什么法律,如果再犯会有什么后果。
人们担心说公权力介入家暴会不会破坏家庭关系,我告诉大家,不会!它会有效地遏制家暴的复发,并且能促进家庭关系的改善。
家暴具有高危害性,需要多部门联动解决
今年的4月28日,我们接到一位女士求助,她的丈夫一年打她四次,她到法院起诉离婚也没离掉,丈夫还经常去她单位闹,让她感到非常的疲惫和厌烦。4月23日,她的丈夫打她以后,她非常绝望。她说,我不如死了算了。然后她就买了瓶农药,准备和丈夫再吵一次以后就把它喝下去,幸运的是那天丈夫打架后没有回家,她挣扎了半天,想到自己的小孩还很小,最后就没喝。她家族中有自杀史,她的亲妹妹在十年前因为相似的事情服毒离世,我们评估后认为这位女士认为只有自杀了,丈夫才会放过她,这属于目的性自杀。买农药并且计划服下,这属于启动了自杀方程式,她的生命危急的等级属于重度危急。
这样的案例很多,我们有个重大的发现,就是家暴具有高致死性,一方面家暴直接致人死亡,或者是让受害人以暴制暴杀死施暴者;另一方面有少部分的受害人因不堪忍受而自杀身亡。2011年到2018年,我们监利县因家暴引发的命案占全国命案的29%,大家从网上可以看到全国各地也因家暴引发了很多恶性案件,比如说灭门案。我们在回访中,常会直接提问,你被家暴以后有没有产生过自杀或者杀害对方的冲动,结果发现有超过9%的人说有,这比例很高。
家暴需要多部门联动解决,怎么联动呢,首先你要发现哪里有家暴。我们用了个方法,就是把人们求助最多的渠道110、 妇联和相关部门拉个微信群,实现了信息共享,我们“蓝天下”的心理咨询师社工来进行专业的帮助,经费从哪里来?省妇联、县妇联还有一个爱心企业家黄术坤先生给我们项目进行资助。“蓝天下”是社会组织不方便和政府部门沟通,我们就请妇联出面,妇联、公安、法院、民政、“蓝天下”就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且“万家无暴”项目,它是由社会组织运作的,它不受政府人事部门变动的影响,这四年多,我们的合作伙伴的一把手全部都换了,但是我们的联动是越来越好。
家暴容易“民转刑”,民警处理家暴要书面化处治
如果丈夫打了妻子,不承认该怎么办?找警察!警察有调查权、侦查权,他们可以查视频监控,调话单,还可以询问证人都可以搞清楚。有的打了人以后不认错,还态度嚣张怎么办?拘留!这种人就该惩罚,警察就是专治这种不服的。
我们公安工作都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但是有少部分人认为家暴是小事,我在培训时给他们重点介绍家暴的高致死性,大家听了都心情沉重,从此他们就非常严肃地看待家暴警情,我还给他们强调处治家暴警情一定要规范。
第一,最好是书面化处治,我们每一个警情最好要给一个法律文书,比如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治安调解的要《调解协议书》,告诫的要有《家庭暴力告诫书》。这些文书上面盖了公章是代表政府,代表国家机关在上面做的认定,书面化规范的处治对我们公安机关自身也有好处,它填补了执法管理的漏洞。第二,降低了民转刑的概率,看上去很小的家暴很容易引发恶性案件,就是我们常说的民转刑,它还可以防范民警的执法风险,我们警察如果认为这是小事,处治的时候不依法,那么最后导致杀人或者自杀,当事的民警它的职业生涯就面临高风险。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三句话:第一,家暴并不是小事,它不仅是你家的事,还是违反法律的事,更是人命关天的事。第二,遇到家暴一定要求助,而且最好是报警,家暴靠忍和幻想对方改变是不可能解决的。第三,报警后一定要拿到法律文书,《告诫书》《调解协议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可以,总之一条,就是我报警了,一定要拿到一样可以证明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