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攀枝花市东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市依法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深刻领会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的重要性,查找问题短板,完善工作举措,有针对性地抓好依法防控。
健全防控制度机制。迅速反应组建领导机构,区委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召开9次专题会议,研判疫情形式、部署防控工作。规范流程完善配套制度,出台《攀枝花市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十条措施》《加强康养旅游机构疫情防控管理七条措施》等措施统一防控举措,制定《攀枝花市东区楼栋封闭管理规范》《攀枝花市东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规范》《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医学观察点安全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严格依法防控举措。审慎决策加强风险评估,区委、区政府对外发布疫情防控公告、签订合同一律经由法律顾问团法律审核,各部门拟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的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执行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启动社会稳定“日研判、日报告、周调度”机制,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舆情分析。依法防控明晰职能职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理清政府职能,及单位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安全保障维护良好医疗秩序,严格依法惩治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加强防控执法力度。严格社会面治安管控,依法打击恶意造谣滋事、非法谋利、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查处、立案侦查涉及疫情违法犯罪案件13件,21人。强化野生动物防疫执法,加强加工、经营野生动物日常巡查,对海鲜市场野生动物交易场所进行管控,强制下架野生动物制品,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执法查扣非法驯养野生品种动物1起,开展禽流感病毒监测排查1起。
严格市场监管执法。集中执法力量规制经营秩序,依法管控关闭辖区全部21个活畜禽交易,关闭全区2007家餐饮单位,执行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公告,查获涉嫌违法经营口罩8起,暂扣口罩约1.5万个。严格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对全区医疗机构预检门诊和发热门诊设置、全员培训、消毒防护以及疫情报告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开展新冠肺炎诊疗方案防治知识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加大疫情防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加强非法行医处罚宣传,查处非法行医2起。
依法规范管理捐赠物资。迅速动员社会慈善力量自愿支持疫情防控,自2月5日开通社会捐款捐物渠道以来,每2日对外公布一次防疫物资接受和使用情况,截止2月18日16:00,累计接受捐赠资金294471元,支出125420元,剩余169051元;定向捐赠区卫健局医疗防疫物资:口罩5200个、温度计300个、隔离服1500套等物资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依法开展疫情防控报告发布。严格遵守信息报送制度,区级各部门每日12:00前报送至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审核后,于14:00报送至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过“Hello攀枝花”平台推送信息200余条。
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各部门、街道(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参照《攀枝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指引手册》,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法治东区”“首善东区”“平安东区”等法治宣传媒体,开展依法防控法律法规、经验举措宣传。编发印制《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工作手册》法律知识问答二十问1000本,送至疫情防控一线部门。
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及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组,通过电话咨询、微信答复等方式,为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进行答复,发动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疫情防控矛盾纠纷排查,排查矛盾纠纷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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