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药材采购进一步规范

时间:2020-07-02 02:36      

军队医疗卫生机构药材采购进一步规范

经过近2年试点,我军药材集中采购模式将实现“战救药材集中招标、医疗机构参加驻地药材采购、药材由生产企业明确的配送商实施配送”等改革。近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在向全军推广这一试点成果时表示,规范军队医疗卫生机构药材采购工作,对于高标准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提高军队药材采购质量和效率,保障官兵用药需求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2018年7月以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组织在联勤保障部队开展军队药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依托沈阳联勤保障中心实施多批战救药材集中招标,形成招标文件范本;依托桂林联勤保障中心参加华南六省药材采购,形成属地化采购操作规程;开发建立军队药材采购交易系统,并部署试运行;与国家及地方医保部门融合对接业务规则和信息平台,基本建立“统一筹划、分类实施、军民协作、平台运行”的药材采购管理运作模式。

药材采购模式的创新改革主要包括:战救药材采用全军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组织实施,药材供应机构依据招标结果保障全军医疗机构和部队。战救药材之外的品种,全部优先采用参加驻地采购工作的方式组织实施。军队医疗卫生机构选择生产企业明确的配送商实施配送,落实“生产企业是保障药材质量和供应第一责任人”要求。部队卫生机构所需药材,统一由药材供应机构协调配送保障。全军统一使用药材采购交易系统平台,集中招标的战救药材通过军队药材采购交易系统实施采购;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与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中心建立数据交互机制,及时掌握国家药材管理基础数据和驻地平台采购交易数据。

(责编:陈羽、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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