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推进采购任务落实措施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管控、采购活动开展受限等问题,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部门日前出台5项超常措施,引导各级采购部门主动作为,确保采购工作标准不降、时间不拖、督导不松,推进采购任务有效落实,促进军队各项建设有序推进。
根据国家和军队分区分级防控要求,将驻高风险地区采购服务站任务,调整至驻低风险地区采购服务站、室组织实施,并分类组织实施采购:防疫采购项目按照有关应急采购规定要求执行;其他采购项目区分轻重缓急分类组织实施;紧急项目主动协调采购单位研究对策办法,采取灵活方式,共同推进任务落实,可调整交付期限或变更采购方式;非紧急项目,先集中组织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公示等前期准备工作,待疫情防控解除后,再组织开标、谈判、评审;市场调查、标书发售,尽量通过网络方式组织实施,开标、评审可借助军队远程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采取远程开标、分散评审、异地同步、视频谈判、网上报价等方式组织实施。
此外,他们还引导各级积极利用地方资源,加强与驻地政府采购部门联络协调,非涉密项目可借用驻地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集中采购机构场所、平台组织实施。
同时,有关部门还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在军队场所组织开标评审的项目,要严格场所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采购服务站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供应商代表应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人员隔离规定。
(责编:陈羽、黄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