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宇鸿 绘
5月中旬的一个周末,我想请个假到驻地景点逛逛,这也是我转改为士官后的一个愿望。于是,我便在请假条上的“请假事由”一栏写上“外出参观”。
不承想,假条递到连值班员那儿被“打”了回来。“别人请假外出都是‘办正事’,你出去游玩算什么?”面对值班员的质问,我竟无言以对。还没外出就被“拦”,万般无奈下我只得将请假事由换成了“外出办理银行卡”,这才一路“绿灯”获得批准。
欣赏着驻地景点优美的风光,我很想尽情游玩一番,也放松一下平日里紧张的身心。可我实在不敢多逗留,怕被连队其他战友看到,认为我不遵守外出“规定”,到处“乱跑”。越想越不是滋味,我匆匆拍了几张照片,便早早回到了营区,期待已久的驻地一日游成了一桩闹心事。
“为啥外出必须得有要紧事要办才行?而参观不能成为正当的请假事由?”回到连队,我向连长销假时吐露了自己这一困惑。连长看看我,耐心地解释道:“外出名额有限,没什么要紧事就待在连队好好休息。去外面游玩也不利于人员管理,连队也是为你们安全着想……”听着连长满是关心的话,我不好再多说什么,但心里这个“疙瘩”却并没有解开。
不久后,在一次连队组织的恳谈会上,我把憋在心里的这个“疙瘩”又提了出来,没想到立刻引起大家共鸣:“《内务条令》只对外出比例有要求,对请假事由可没规定呀”“非得有急事要办才能外出,这是‘土规定’”“这么大个人了,外出游玩能有啥不安全的?到底是上级不敢放手,还是自己不让人放心”……
大家的讨论引起了与会机关科长的注意,他当场表示,在请假事由上“卡”人员外出,表面上看是为了更好管控人员,实际上是依法带兵意识不强。如果不加以整改,难免导致战士编造请假理由,滋生不正之风,官兵彼此之间容易失去信任。
没想到的是,次日连队便收到机关下发的关于规范人员外出的通知。通知规定,周末休息时间,营连在保持人员在位率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不得随意限制官兵外出。同时通知还明确要求,各级干部骨干要严格落实条令规定,强化依法带兵意识。
闹心事终于解决了,不久后的一个周末我请假时,看见大家大大方方地在外出事由一栏写上“外出参观”。(王雨晨 胥婉璐 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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