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碰瓷”、对虚假诉讼“零容忍”;严惩网络刷单炒信、“薅羊毛”等黑灰产业及不诚信行为;让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积极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
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保护“货真价实”,严惩各种欺诈行为,以司法引导、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让“碰瓷”者不再有恃无恐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点名”了一起发生在四川的团伙“碰瓷”案。
2018年初至2019年7月间,被告人宋某等9人纠集在一起,专挑酒后驾驶员下手。他们利用其不敢报警的心理,蓄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而进行敲诈勒索。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宋某等人4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4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
这是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碰瓷”行为的一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20年10月14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惩治“碰瓷”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等问题。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碰瓷”犯罪,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原则,让“碰瓷”者不再有恃无恐,让诚实守信成为共识和自觉。
202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对一起系列虚假诉讼案公开宣判。这起案件涉及63个执行异议案,罚款总额达6300万元。这是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虚假诉讼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
当前,虚假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类型日趋广泛,成为诚信社会建设中的一大“毒瘤”。该案的宣判,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重拳出击”的决心。
让网络空间风清气正
网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流量“漫灌”、流量劫持、网络“洗稿”抄袭……近年来,一些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冲击诚信底线、法律底线的现象屡见不鲜,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蚀着网络空间社会信任。
对此,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刑事审判打击有关犯罪行为,同时通过民事审判让违法者无利可图,使被害人权益得到救济,引领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常某与许某“暗刷流量”交易案中,法院认定双方“暗刷流量”协议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得基于“暗刷流量”合同获利;法院对交易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获利,应予收缴。
“人民法院通过案件裁判严惩网络刷单炒作信用、身份盗用、‘薅羊毛’等网络灰黑产业及不诚信行为,通过制定司法政策和案件裁判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和行为边界,规范商业模式创新,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说。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刷抖音“抖”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彩铃、转发“失信曝光台”微信、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通过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乃至追究拒执犯罪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失信曝光和惩戒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2020年12月底,有751万人次迫于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已经成为信用中国建设的一大亮点。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正采取一系列措施,畅通信用惩戒救济渠道,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推进失信信用惩戒向精准化、精细化发展。
2020年1月30日,浙江省宁波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移动微法院上收到宁海县人民法院发来的信用修复决定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医疗器械公司的主打产品医疗床、抢救车等成为抗击疫情的紧缺物资,但“失信被执行人”的标签“卡了脖子”。宁海法院在经过认真细致的前期研判工作后,作出解除该公司的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的信用修复决定。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浙江、山东、江西等多地法院开展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执行机制的探索,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以浙江宁波为例,2020年1月至11月,宁波全市共完成信用修复1178件,涉及标的额3.65亿元。(记者 卢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