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6 月 12 日凌晨消息,据报道,美国众议院议员周五提出了 5 项法案,其中 4 项旨在限制科技巨头的权力。一名国会助理官员表示,这是一场反垄断革命。
在这 5 项法案中,有 2 项涉及亚马逊和 Alphabet 旗下谷歌公司等科技巨头,这些公司都为其他企业创建了一个平台,然后与这些企业展开竞争。
根据其中一项法案,如果这些平台旗下拥有一家子公司会激励其为自身产品或业务提供优势,那就必须出售这家子公司。华盛顿州民主党众议员普拉米拉?贾亚帕尔(Pramila Jayapal)与共和党众议员兰斯?古登(Lance Gooden)共同提出了这项法案,前者表示:“从亚马逊和 Facebook,到谷歌和苹果公司,很明显这些不受监管的科技巨头已经变得太大以至于不会关心他人,并已变得太过强大以至于从来都不会把人的利益置于利润之上。”
另外一项法案则将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平台偏袒自己的产品是非法的,而如果平台违反这项法案,则将被处以相当于受影响业务的美国营收 30% 的高额罚款。众议员大卫?西西林(David Cicilline)与古登共同提出了这项法案,前者是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反垄断小组的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