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以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扣《条例》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全方位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贯工作,在高度、深度、广度上狠下功夫,推动《条例》在上海落地生根、有效实施。
确保《条例》宣贯有高度——强化组织部署,印发宣贯方案,召开全市宣贯大会,邀请司法部专家作专题辅导,准确把握《条例》立法思路。
确保《条例》宣贯有广度——强化分类培训,开展分类分级培训,做到监管人员和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全覆盖,共培训130场次、22000人次,发放《条例》宣传品1万册。
确保《条例》宣贯有深度——组织召开监管干部专题研读会、化妆品检查员培训班,将集中学习研讨与实践交流结合起来;发动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培训和专题研讨,将《条例》学习与解决行业发展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结合“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行动、飞行检查、企业约谈等,将《条例》宣贯与监管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全方位宣贯,积极营造良好的法规实施氛围,提升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学习《条例》、遵守《条例》的自觉意识,提升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能力。 (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