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7日电(王紫)11月27日,交通运输部将举行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孙文剑表示,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是当前交通运输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工作重点。
孙文剑表示,为压实公路、水路等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和物流环节的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简称《指南》)。《指南》以预防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受到新冠病毒感染为主线,突出装卸、运输等重点防控环节,注重加强冷链食品消毒。
同时,在铁路、民航、邮政领域,要求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参照《指南》的有关精神进一步部署落实。
此外,孙文剑具体介绍了《指南》有关情况,需要把好以下四道“关”:
一是重点人员关,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切实保障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自身安全。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企业严格做好港口作业人员以及司机、装卸工、船员、引航员等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人员的健康登记、日常健康监测、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定期核酸检测及消毒等相关工作,对高风险岗位人员正确穿脱防护服等进行专业培训,特别是装卸来自于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时,指导码头搬运工人等作业人员在搬运货物过程中全程佩戴好口罩,与此同时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防止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冷冻产品等,切实保障好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感染的风险。
二是把牢工具关,严格运输工具消毒,坚决防止病毒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在冷链物流运输前后,对使用过的运输工具及容器可能接触过的部位进行彻底消毒,比如,人手频繁接触的方向盘、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最有可能被病毒污染的表面,均要定期消毒。同时,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进口冷链食品车辆、船舶等载运工具及装载过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进行彻底消毒。
三是强化信息关,落实信息登记制度,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追溯提供有力的支撑。进一步督促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如实登记装运货物、车船、司乘人员、船员、装卸货及收货人员的信息等等,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同时也将督促港口企业、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如实登记进出港口场站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信息及驾驶员等相关方面的信息。
四是把好处置关,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坚决切断冷链物流病毒传播途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对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一旦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企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切断传播途径、隔离密切接触者等措施,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置;对发现病例或者疑似新冠肺炎的异常状况人员,企业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指导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全力做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人物同防”,坚决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进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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