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5日电 据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消息,15日,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公布了两张罚单显示,乌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30万元。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据克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罚单显示,因超比例发放贷款,严重违反审慎性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等,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对乌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人民币三十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10月3日。
此外,据克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罚单显示,因被处罚当事人应对乌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超比例发放贷款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对王红霞(乌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10月3日。(中新经纬APP)
(编辑:姚儒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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