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8月31日,在“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网络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座谈会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行业改革发展研究室主任王夙作出上述表示。同时,他也对特区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四点期望。
“当前,世界范围内出现了‘逆全球化’的趋势,需要新时代的特区继续推动对外开放。”8月31日,在“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网络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座谈会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行业改革发展研究室主任王夙作出上述表示。同时,他也对特区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四点期望。
图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行业改革发展研究室主任王夙发言。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邓浩/摄
一是要在政治上矢志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40年来,经济特区在党的领导下,为人民探索了一条科学合理的发展路径。未来,需要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
二是要在经济发展层面,继续培育产业配套优势,大力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40年来,经济特区能够取得非凡的成就,有部分原因就归功于发展制造业。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西方国家纷纷开展“再工业化”战略,如德国工业4.0等。同时,新一轮技术革命兴起。中国不能错过这一轮的发展机会。特区就是中国制造业发展的“尖子生”,需要代表中国制造业率先突围。
三是在对外交流层面,经济特区要秉持开放的心态。40年前设立特区时,就是希望为中国的发展打开一扇“对外合作”的大门。特区较好地完成了这个使命,不仅用好了外资发展了经济,也促进了中外文化的交流。当前,世界范围内出现一股“逆全球化”的趋势,世界对于中国还会不会保持“对外开放”存在观望。这就需要新时代的特区继续推动对外开放。
四是在制度建设层面,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行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新时代的经济特区立法工作。1981年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授权广东、福建两省制定所属经济特区法规,授权海南省、深圳市、厦门市、汕头市、珠海市等以经济特区立法权。多年来,特区先行先试,为全国的立法工作提供了经验。未来,特区要在两方面加强立法。一方面是可以对特区经济发展起到支撑作用的基础性立法,比如8月26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大胆创新、勇于创业的氛围。另一方面则是加强产业立法。目前,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新业态,如共享经济平台、自动驾驶等,这就需要加强产业立法,以促进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