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在微信群辱骂原告孔某,侵害孔某的名誉权,被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这起案例提醒大家,网络社交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社群里,人们同样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为所欲为。
长久以来,互联网社交活动中不乏各式各样的纠纷,甚至曾有因在游戏中发生口角而坐火车千里寻“仇”的奇事。当然,大部分情况下,事情不会恶化到这样的地步,但是“网络喷子”(在网上交流中动辄破口大骂的用户)的厉害,相信用过社交媒体的人都有体验。之所以会有“喷子”这类人出现,无非是在虚拟平台上,双方隔着屏幕没有对话的实感,又缺乏现实中的道德约束,脑子一热容易口不择言、不加节制。而现在司法判决为网上互相攻讦的人划下底线,做得过分,法律必惩。
在法律为互联网社交活动划下清晰底线的同时,各个社交平台的运营者以及网络社群的建设者、参与者,都要各自尽责,维护好社交平台的环境。
如今以同事、同学、同好等分类组成的微信群何止千万,试想,如果每次发生言语纠纷,有人毫无底线、出口伤人时,都要司法机关介入才能维护当事人权益,那么司法机关的工作量势必超负荷。既然靠法律规管类似行为不现实,各个社交平台就要加强自我管理。
其实,之所以微信群会频发这样的纠纷,是因为微信给微信群组制定的规则流于空泛,对于具体的违规行为缺少罚则,对于平台监管者则欠缺指引。这样下来,不止用户容易迷茫,就连管理者都常常一头雾水。社交平台想让交流活动有序进行,就要制定可行的规则。如果有了明确的规则,微信群的群主和管理员也能依规管理群内的用户,这样相互交流就不至于失序。
法律是底线,也是地基,平台的自我管理在这个基础上制定规则,运营者依靠这些规则约束用户的行为,只有这样,网络空间的社交环境才会越来越好。
(责编:杜佳妮、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