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要6月20日公布,香港多个政团和政界、法律界等界别人士纷纷表示欢迎和支持。
香港民主建港协进联盟发表声明表示,草案说明的内容已证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可以兼顾两地差异。民建联期望相关法律能早日通过实施,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
香港工会联合会在声明中表示,草案说明理据充分明确。过去一年的“黑暴”乱港,对经济造成巨大打击,香港不能再乱下去。这次立法,能令市民安居乐业、“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工联会期望有关立法工作尽快推进,相关法律尽快颁布实施。
香港新民党表示,期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成立法及公布实施,以遏止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活动,让香港恢复社会安宁及秩序。
香港特区前刑事检控专员、资深大律师江乐士认为,对于大多数香港人而言,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需求,国安法显得尤为重要。
“过去一年香港形势急剧恶化,很大程度是由于香港内部有人与外部势力勾结乱港。有关法律制裁乱港分子,对普通市民是一件好事。”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说。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21日表示,世界各地维护国家安全都是中央事权,立法体现“一国”是必须的,但这部法律和其他国家同类的法律有不同,就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高度自治和法律差异,“这次立法,又一次说明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生命力。”
香港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对媒体说,草案说明符合“一国两制”的初心,最大程度信任特区政府和司法机关,兼顾普通法特点,保障人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示,草案说明体现了中央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区,而在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中央指派顾问提供咨询意见,亦有助于香港与内地紧密配合。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草案说明明确行政长官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这将有助于确保港区国安法有效执行。
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草案说明体现了中央充分考虑香港情况。国安法的执法和司法以香港为主,而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体现了中央的全面管治权。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认为,草案说明清晰、规范,兼顾到香港法律的特点。相信在国家的信任和强力支持下,能够有效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 人民日报 》( 2020年06月22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