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格力接受媒体采访 讲述公开举报奥克斯来龙去脉

时间:2019-06-11 23:15      

[摘要]对于奥克斯所称的举报不实,已经报案,格力电器官方回应称,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国家应该保障;格力电器的举报所表达的诉求,也是国家法律明确保护的。格力电器表示,通过诉讼和法律形式解决争议,能够将事情说清楚,得到公众与消费者的认可,也即达到格力电器的目的。

腾讯新闻《一线》 李思谊

格力电器公开举报友商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一事正在不断升级。6月11日,格力电器官方对此次公开举报的来龙去脉作出进一步说明。

格力电器法务部副部长李明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格力电器在跟投资者沟通,跟消费者沟通,以及跟我们公司的客户沟通的时候,了解到关于奥克斯的空调有两种表现,一是市场价格非常低,二是耗电量比较大。

于是,结合前期了解到的情况,格力电器技术部门进行的检测结果发现,奥克斯这些机型跟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强制标准不符,确切地说还没有达到市场准入的门槛能效。随后,格力电器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做了一些检测,第三方测试的结果与格力测试结论一致,奥克斯空调没有达到国家强制的能效标准不合格。

格力电器法务部门称,所检测的空调远远不止8款,涉及的数量可能会更多。“如果只是在细分的细微的偏差,是在生产过程中的这种波动的这种偏差”,并不会追究,所涉及的8款产品均被检测为“不合格”产品。

格力电器家用空调技术部副部长王现林则表示,举报的数款奥克斯空调能效跟标示值的偏差非常大,包括格力电器官方微博公布出去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上也能明显的看到,奥克斯空调能效值跟它的标称值是有很大的差距的,且严重低于国家对于空调准入门槛——3.2的门槛值。

“奥克斯迷惑消费者来达到它自己控制成本的目的,或者是增加自己利润这种目的。”王现林表示。格力法务部称,虚高耗能的危险之处在于:对于消费者利益的损害;有悖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会遭到破坏,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格力电器法务部表示,格力电器的举报做法,有助于奥克斯实现自查,其生产销售的空调到底是否达到国家的强制标准;同时,行政执法机关也给市场、给消费者、给格力电器和奥克斯一个公正的评价和说法。

格力电器法务部称,从行政监管角度讲,如若确定奥克斯销售的空调为不合格产品,可能会面临行政机关的处罚;如果是构成刑事责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可能还会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的去追究责任。对于消费者来说,通过民事买卖行为进行维权,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通过诉讼形式进行退货或者其他渠道进行补偿。

对于奥克斯所称的举报不实,已经报案,格力电器官方回应称,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国家应该保障;格力电器的举报所表达的诉求,也是国家法律明确保护的。格力电器表示,通过诉讼和法律形式解决争议,能够将事情说清楚,得到公众与消费者的认可,也即达到格力电器的目的。

事件背景:

1.格力电器公开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

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封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格力电器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举报竞争对手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

根据举报信内容,格力电器实测的奥克斯8个型号的空调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我司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珠海格力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

格力方面称,涉及具体型号包括:KFR-25GW/NFW+3、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KFR-35GW/NFW+3、KFR-25GW/NFI19+3、KF-26GW/NFA1+3、KFR-35GW/ZC+2等8个型号。

以KFR-25GW/ZC+2为例,标称能效比3.59(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第三方实测值仅为2.68,远达不到3.40的国家二级能效标准,距离3.20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有较大差距。不排除其他在售型号也存在类似问题。

格力电器表示,生产销售此类产品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同时,格力电器表示,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3—2010)的强制性标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了《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巨大。

2.奥克斯回应格力举报不实,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针对6月10日下午格力电器官方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奥克斯官方于10日晚间回应称,该举报不实,该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奥克斯的官方回应中称,“格力既非消费者又非国家监管部门,其声称消费者向其举报我司产品问题,明显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奥克斯官方表示,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奥克斯董事长郑坚江随后回应:欢迎监督,共同营造民族品牌质量声誉。

3.格力又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佐证

格力电器于6月10日晚间在官方微博公布了有关奥克斯空调的相关检验报告,并称,“用事实说话!我们已准备好充分证据供监管部门调阅,并视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这份检验报告由格力电器委托该所对奥克斯生产的分体热泵型挂壁式房间空气调节器进行检测,由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于2019年3月份出具。

检验项目包括额定制冷量、额定制冷消耗功率与效能比。检验结论显示,“根据以上标准要求检验,判该样品所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4.监管介入

10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微博,注意到格力电器《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我局对此高度关注,已于当日下午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置,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6月1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发布消息称,中国消费者协会亦关注到此事。事件已经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担忧和不安,也引起有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我们期待尽早给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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