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2018年至2020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7万人,起诉17.1万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2018年至2020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7万人,起诉17.1万人。
5月31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下称“两法”)工作安排,发布检察机关与各方力量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典型案(事)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
史卫忠表示,近年来,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整个过程中负有重要职责的政法机关,检察机关始终立足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创新,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两法”修订提供了实践经验和检察智慧。
一是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救助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多发、恶性犯罪。对广西杨光毅强奸幼女致死案、上海黄一川杀害小学生案等重大恶性案件,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从重提出死刑量刑建议,罪犯被判处死刑。2018年至2020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7万人,起诉17.1万人。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针对反复询问容易造成“二次伤害”的问题,推动建立集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区1029个。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2020年对未成年人开展救助4338件,同比上升2.6倍。
二是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提高。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做好后续工作,促其健康成长。2018年至2020年,不批捕4.7万人,不起诉2.8万人;对罪行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宽容不纵容,批捕涉罪未成年人8.4万人,起诉11.6万人。
三是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自2018年最高检部署开展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交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集中办理试点以来,各地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刑事执行检察方面,积极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实行监督,保障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特别规定落实到位。
史卫忠介绍,2020年,山东、浙江等6省份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已交由未检部门负责监督,北京、河南等9省份由未检部门共同负责或者开展业务指导。民事、行政检察方面,积极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监护、代理、抚养、收养、继承、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2020年,检察机关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446件,同比上升3.1倍;支持个人起诉202件,支持单位起诉109件。福建、重庆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推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取得明显成效,案件涵盖领域和监督对象多样化,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作用突出,2019年至2020年,共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32件,以诉前检察建议结案1987件,占比达97.8%。
四是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最高检首次向国家部委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四级检察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一直都在抓落实;并首次向社会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并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等制度,被纳入修改后的“两法”。
五是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全国3.3万余名检察官在4.5万余所各类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全国四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开展法治巡讲9.7万次,覆盖10.8万所学校和8050万名师生。
六是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设置独立的未检机构和办案组织,建设专门的未检队伍,打造专门的未检品牌。最高检、各省级院、大部分市级院和部分县级院均设立了独立未检机构,其他院均成立了专门办案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国共有1万余名未检干警,涌现出了重庆“莎姐”等优秀未检团队和优秀未检检察官。与共青团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与民政、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儿童保护活动。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女童保护等社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合作。推动军地检察融合发展,云南、河北等地均开展相关工作,全方位呵护“军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