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十二条”措施的十堰变化

时间:2019-07-01 04:23      

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2018年11月湖北省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十堰市纪委监委配套出台“十条措施”,把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和执纪执法全过程、各方面。半年多来,十堰呈现不少可喜的变化。

部门服务企业作风明显好转

“非常感谢政府各部门协调解决我们工厂2000名职工上下班通勤问题。”今年3月十堰市“双千”办所在单位十堰市经信委组织市国资委、市公交公司、茅箭区相关单位召开现场会,通过增加公交班次、优化线路设置等途径,协调解决东风商用车公司西坪工厂和动力总成工厂通勤难题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杨兴明由衷地感谢。

“截至今年6月,我们没有收到一件反映政府部门不担当、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问题线索,而去年收到8件。”十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组负责人说,“机构改革前我们对口监督的经信、商务、工商、质监、供销、招商等部门都涉及企业管理和服务,过去少数干部慷懒散漫、作风漂浮问题比较突出,如今这种现象明显减少。”

纪检监察机关形象充分展示

“在组织的帮助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办理一起省纪委交办信访件时,湖北医药集团十堰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陈东菊主动找到市纪委监委调查组同志诚恳地说,“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受到干扰,经过组织调查,一些不实传言也得以澄清。”

“在涉企信访件办理时,我们严格按照‘十二条’要求,既查清问题,又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维护企业正常权益。”调查组干部王晗说。

无独有偶,近日调查市属某国企负责人兼党委书记李某醉驾一案时,调查组同志讲究办案方式方法,主动上门约访,在不干扰企业日常业务情况下,由李某灵活定时间地点进行谈话。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处分意见时,严格将其个人行为与企业行为分开,注重维护企业声誉。

“在我被留置期间,你们帮我及时申报债权,为我挽回了几千万损失,也避免了工地停工损失。”今年3月,因向市某医院领导干部行贿承建门诊楼改造工程而被留置审查的张某在感谢信中写道,“我真切感受到纪委监委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务实行动,也感受到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文关怀。”

“我们一线审查调查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意识,才能让被留置的企业相关人员体会到‘惩治腐败不高冷、执纪监督有温情’,彰显党纪国法的公信力和威慑力。”承办该案的十堰市纪委监委干部陈苗苗肯定地说。(胡升、蒋思良)

(责编:袁勃、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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