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6月23日电 (记者庞革平、刘佳华)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将2017年实施的27项措施调整增加为32项,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营造担当实干、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2项督查激励措施包含对市、县、区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成效进行督查和激励。如对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在全区排名前6的设区市,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奖励第一名650万元、第二名550万元、第三名450万元、第四名350万元、第五名250万元、第六名150万元,补充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如符合条件,自治区还将同时给予一次性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补充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
据悉,每项具体措施由自治区相关厅局负责实施,确保督查激励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创新考评方式方法,简化操作,优化流程,公平公正、客观全面评价各地工作成效,避免增加基层负担。《通知》还提出,从2020年起,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研究提出上一年度拟予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将会同自治区有关单位统筹组织开展相关督查激励工作。
《 人民日报 》( 2019年06月24日 10 版)
(责编:李枫、袁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