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在转载新闻时,未经核实根据臆想擅自修改核心事实已经属于制造假新闻的范畴,此事再次给业界敲响警钟,新媒体追速度,更要尊重基本事实。
部分错误推送
真相来了再推送
周童 \ 传媒大观察编辑
前几日,众多网络媒体、商业网站把新华社“旧闻新推”事件乌龙未久,今天又闹笑话了。
4月27日,昆明警方发布消息,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将孙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移送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审查逮捕,该案系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经该院审查后,批准逮捕8人,不批准逮捕1人,案件正在侦办中。
由于该新闻的几个要素:嫌犯姓氏、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和此前的热点事件“孙小果案”高度雷同,于是不少网络媒体、商业网站编辑在推送该新闻时,自行将“孙某某”改成了“孙小果”。
午后,昆明盘龙区检察院对此予以否认,称此前公示的孙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并非孙小果案,“同姓而已”。由此证实,众多媒体再闹乌龙。
资深媒体人士对观媒君表示,媒体在转载新闻时,未经核实根据臆想擅自修改核心事实已经属于制造假新闻的范畴,此事再次给业界敲响警钟,新媒体追速度,更要尊重基本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