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借读生 严禁“人籍分离”

时间:2019-05-25 21:03      

[摘要]教育部: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借读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

教育部5月24日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北青报记者 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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