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某地一村发布的一则公告引发了议论:“不允许过满月、一周岁生日、六十岁生日、搬家宴请……凡有以上情况,全体村民不准前去参加,否则,道德银行的星级积分给予降级,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公告旨在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操大办之风,初衷值得肯定,但与“贫困生、转学、上户”挂钩则侵犯了村民的基本权利。最终,公告因“不严谨”,被停止执行。
现实中,类似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为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某地搞关停餐馆、货运场等“一刀切”,被指“平时不作为、急时乱作为”;为提升街面整体形象,某地要求沿街商铺招牌都要使用一个颜色……种种决策看似“主动”作为,实则是急功近利的“懒政”,导致事与愿违,不仅造成了人财物的损失,还有损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新时代激励干部有新担当新作为,这里的“作为”得是真作为、会作为,不能是想当然、乱决策。要有新担当新作为,领导干部需下一番“绣花功夫”。
“治大国如烹小鲜”,各领域工作也是同样道理。基层情况千差万别,在制定和执行政策过程中,不能搞简单粗暴的“一刀切”、上下“一般粗”,领导干部应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充分考虑不同区域行业主体的差异特点。武汉2017年开始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其中一项颇有吸引力的政策是为大学生提供公寓,“公寓如何分布、租金多少、怎么配置”都关系实际效果,政策出台前,武汉市委有关领导到各区县实地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区县公寓数量、租金、规格进行调整,该政策当年被武汉市民票选为武汉“20件大事”之一。政策能延续至今,说明决策唯有贴合基层实际,才能见实效、才有生命力。
初衷是好的,但想要办成好事,还必须坚持群众立场,干事创业中应多问问群众答不答应、满不满意。例如,乡村治理怎么抓,应充分听取群众意愿;推进环境整治,得进行广泛动员;推广清洁能源,当兼顾百姓冷暖;创建文明城市,还需考虑街面商铺自主权……唯有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正视群众利益,才能避免只图政绩漂亮、数据好看,却忽视老百姓真实需求、甚至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乱作为。
领导干部工作开拓创新、服务群众,还应在法纪的框架内想问题、做决策。“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政策决定出台前,领导干部应吃透相关法律、政策和纪律规定,判断有无授权依据。若治理事项属于私人自治范畴,可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引导,而不能简单粗暴进行硬性约束,更不能突破纪法底线搞野蛮式、强硬式推进。文章开头提到的这个村,过去就曾开设过“道德银行”,农户优秀道德行为能获取积分,到超市兑换日用品。这种正面引导,比一纸禁令更能赢得村民认同,也更能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实践证明,讲担当,不仅需要勇气,敢作为也要会作为,办事须有章法、合理法、见实效。唯其如此,我们的工作才能经得起检验,才能交上一份让人民满意的答卷。
《 人民日报 》( 2019年11月05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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